「回應同性戀浪潮講座會」為大馬基督徒撥開迷霧

對比以往社會視同性戀為禁忌,經過媒體的渲染下,如今人人皆掛在口邊,彷彿不接受同性戀即屬落伍。在面臨同性戀浪潮的沖擊之下,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同性戀?吉隆坡福建堂適時回應此課題,於上週六舉辦《回應同性戀浪潮講座會》,邀請黃多加牧師從後現代神學思潮來看同志解經、陳再明傳道談論同性戀的危機與契機、黃文光律師從法理學角度來看同性戀。

黃多加牧師表示,西方神學受到西方文學的影響,在解釋聖經方面以作者中心來到讀者中心,簡單來説,就是我們讀者認為怎樣才是重要的。因此,在這種後現代思潮的產生下,以此來解釋聖經就出現了所謂的同志神學和同志教會。在DEREK BAILEY、ROBERT WOOD等,加上耶魯大學教授發表的《基督教的容忍和同性戀》等著作,為同性戀開了一條路。

「它以人文學科、社會、哲學等方法論,配合讀者的感受來贊成同性戀的行為。其實,背後的目的是為了爭取同性戀的合法性地位。」黃文光律師説。

黃牧師一針見血的指出,後現代特徵即是接受不同的意見,缺乏絕對的真理,本質上而言就是懷疑主義。這些同志神學背後就是後現代主義,否定聖經的絕對性,顛覆上帝造人的目的,意圖顛覆社會爭取同志合法地位。

在談及同志教會,她反問「教會為何要接受和傳統教會相反教導、奉淫亂的教會?」。被選召出來代表教會的羣體,是聖潔的國度,有側問「試問沉浸在淫亂中的人如何扮演神的神聖教會?」

她提出「窄門的挑戰」,教會存在後現代文化中,是否跟隨著這個文化,還是勇於不同,分別為聖?

陳再明傳道:華人文化的變遷,醖釀接受同性戀的環境

陳傳道清楚指出,同性戀的產生,直接對以往堅持的傳統婚姻觀產生挑戰。事實上,華人文化的改變使社會越來越接受同性戀。

華人文化的儒家思想中,談及家庭中夫妻在角色上的分別,既男主內,女主外的情況,在現今的社會中逐漸瓦解。此外,儒家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認為血脈相傳的重要性已不再被看重。過去若結婚無法擁有孩子,受到很大 的譴責,現在認為沒有孩子也沒關系的觀念,為「同性婚姻」開了一條路,即使同性結合,無法繁衍後代也無關係。

以往,陰陽互補與儒學結合,產生男女不平等的觀念遭到唾棄。現今講究男女平權,不再提陰陽,進而不重視男女互補的孕峞A即使男與男,女與女也無所謂。加上媒體如華文報章的報道趨向,影響人們接納同性戀者的性取向。

然而,同性戀的沖擊也可視為是契機。陳傳道認為,基督教神學可以幫助華文文化建立穩固的婚姻基礎。他指出只是將「婚姻」置放在教牧學和輔導範圍,致使其無缺乏穩扎的神學基礎。

他説:「這是教會在過去兩千年的缺失。神學家奧古斯汀在兩性觀唸的消極、當時教會獨身主義高漲等情況,婚姻的教導受到忽略,以致『婚姻神學』沒有在系統神學中發展。」

「兩性的基礎要從創造來看。男女受同樣神的形象被造,卻是不一樣的。瞭解兩性的差異,才能談兩性婚姻的重要。」他補充。他提出當務之急是建立「婚姻神學」,以面對除了酷兒神學以外的種種沖擊。長遠而言,這才是治本的方法,而非出現沖擊後才急於應對。

他又指出:「任何異端的興起,其實就是因為神學的缺失之下產生,可視為是彌補不足的契機。」

張文光律師:婚姻的善不在於性傾向

張律師談論婚姻時表示:「婚姻的善是二人成為一體,這不是性傾向的問題,而是性行為。婚姻與性是分不開的,而性是為了完成婚姻的善,只有男女之間的結合才能成就婚姻。加上所謂的婚姻制度,即是能夠操作的婚姻,是向生育敞開的。」

同性之間的性行為,不是完成婚姻的善而有的性行為,本質上不是婚姻。因為所成就的是快感,而非結合。

從法律來看,婚姻涉及遺產繼承權、撫養權等一些問題。事實証明,健全的家庭才是撫育小孩最好的場所。如今在西方社會面對同性戀浪潮的沖擊,迫使父母們不得不站出來對政府施壓,保護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