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聯合國特別提出主題「不歧視」,坦言種種形式的歧視仍然無處不在,呼籲世界人民藉著紀念日正視此問題;聯合國亦對宗教歧視深表關切。
聯合國主席潘基文説:「沒有哪個國家 不存在歧視。歧視無所不在,形式也多種多樣:有新的和舊的、公開的和隱藏的、遮遮掩掩的和公然露骨的。」對此,聯合國將今年世界人權日的主題定為「不歧視」,希望喚醒更多人的關注。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維‧皮萊在人權日當日致辭説:「不歧視是人權的核心概念之一。因此,為記念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 而設立的人權日之時,『不歧視』被指定為官方主題,而且它也應該成為普羅大眾每一年、每一天都要關注的主題。《人權宣言》30章中有26章始於「人人」、「任何人」這樣的字眼,人人應享有人權,任何人都不能被排除在外;人類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嚴與權利;非歧視必須得到伸張。」
針對土著人民、移徙者、少數羣體、殘疾人士、婦女、種族及宗教等種種不同的歧視之中,皮萊特別提出針對宗教與信仰的歧視。他説,這種歧視與其他歧視具有同等的破壞力,「在某些國家,一些羣體的宗教或信仰活動遭到限制,基本權利被剝奪。極端的結局是教派暴力、屠殺和衝突;成見能導致誣蔑和孤立主義。」
聯合國指出,很多人在日常生活都遭受到基於宗教背景的歧視。「這種歧視採取了限制他們得到公共教育、醫療保健或就業機會的形式。在極端的情況下,部分有信仰人士可因其宗教或所屬教派而受逮捕甚至被殺害。」
聯合國對宗教歧視深表關切,指出「所有核心的國際人權文書都禁止宗教歧視。各國不應因為個人宗教和信仰而歧視人民,這是尊重的義務;各國應盡力防止這種歧視,包括非來自官方的歧視,這是保護的義務;並且各國必須採取行動,確保實際上每個人在其領土內不受到任何歧視,享有所有人權 ,這是落實的義務。」
聯合國世界人權日 宗教歧視當消除
田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