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管教"—基督徒做事前要"过三关"
环球圣经公会主办李宝珠"哥林多前书讲座"报导
哥林多教会里出现了"应否应祭过偶像的肉"的问题。李牧师讲解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古代人不常吃肉,但人祭祀时献过的肉则会在巿场卖。人们未信主前在街上买拜祭过的肉,这个没有问题,但信主后仍吃祭过偶像的肉吗﹖刚信主的人可能会有点介意,但信主久了可能会认为没有问题。"
为了这个问题,教会内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因此不能同心。引用到今天教会里有很多基督徒争论"可做"与"不可做"的生活习惯问题,在这些灰色地带里,李牧师建议了三个原则。
一是"凡事为别人著想,不要只顾自己感受"。有人问"为什么不能光凭良心去做一些事,而要有诸多制肘﹖"对此李牧师的答案是:"因为爱心永远凌驾知识之上"。保罗说"知识令人自高自大",所指的是"属灵的知识"。有人认为"因为真理必叫人得自由, 所以我有这等知识,别干预我的自由",但李牧师说,只有爱心才能造就和建立他人,要记著"爱心比知识来得重要"的原则。
第二是"基督徒不能绊倒别人"。李牧师以家长与孩子为喻,家长虽然有足够的成熟度去收看某些节目,但是却会因为孩子而关掉电视,以免孩子看到不该看的。以此为例,基督徒应成为别人的"踏脚石",让别人的生活被建立,而不应成为别人的"绊脚石"。
第三是"不应用尽自己的权威"。保罗举了两个例证以说明这点,一是他自身的见证。身为使徒,保罗原可以以福音养生,但因为哥林多人有钱但吝啬的缘故,他没有接受哥林多教会的奉献,为著他们的缘故不用尽权柄接受他们的供养。此外保罗又说"对著什么人就作什么人",为著福音的缘故放下身段,屈身放下权柄事奉福音对象。第二例证是以色列人的例子。以色列人的特别蒙神保守,历史中满是奇迹,但贪恋恶事时神不喜悦。李院长教导说:"我们要以历史作为鉴戒。基督徒要很谨慎,情愿放下自己权利。那作基督徒常为人而活不是很惨吗﹖我们不是为人而活,而是为主而活,这样主自会报答,让我们有属灵的喜乐和满足感,即使少吃也不觉得是缺少。"
李牧师总结说基督徒行事要"过三关",问自己:第一,做这事是否对我有利﹖吸毒、滥药,享受了一刻,但花尽钱财换来心灵受伤,不能说对自己有利。第二,做这事是否能建立他人生命﹖两个同性成年人闭门做的事是否能建立人呢﹖第三,做这事是否荣耀神﹖
她笑说要记著"I am OK, he is OK, is He OK?"(对我来说可以,对他人来说可以,对神来说是否可以呢﹖)"儿子乖巧时父母有面子,但儿子做不好时父母面目无光。神会否因我们所做的事而面上有光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