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日野猪出没市区咬伤人,渔护署围捕及人道毁灭,引发动物权益问题,究竟人类可否獵殺动物,甚至屠宰进食?动物伦理与圣经怎样看?
70年代动物解放 吁也感知痛苦
生物伦理学教授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认为,动物与人同样有感知能力,分辨出痛苦与快樂,因此对待动物包括野生应一致地看待,这引伸一连串的动物倫理的困惑:人类可以吃动物吗?可以獵殺动物吗?可以拿动物实验吗?可以动物取娱樂吗?可以饲养动物吗?
动物保育风潮盛行于西方国家,就是溯源于彼得.辛格发表《动物解放》一书,认为人类对待动物不平等,自以"理性"高于动物而站在道德地位之上,忽视动物感受痛苦的本能歧视对待牠们,在1970年代兴起动物解放运动,动物保护组织为保育与改善动物待遇发声与请命。
彼得.辛格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动物保护理论,但未能解释为甚么人类积极保护宠物如猫狗,却屠宰动物如猪、鸡、牛、羊供人类食用。
基督教容许人类可吃动物?
从基督教角度,圣经要求人类善待动物,上帝造人也造万物, 创世记1章28至30节指出:"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牠们作食物。"
至于人类可否吃动物?创世记9章3至4节神明确告诉挪亚可以宰杀任何动物吃牠们的肉:"凡活著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惟独肉带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宗教改革神学家加尔文亦认为,吃肉是洪水之后神再一次将这个恩典给人。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及提摩太前书,分别说明"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只是吃肉而不能吃血"。
人道屠宰减低动物受苦
今天,在屠宰可吃动物方面,欧盟都需按规范法,对各类动物之屠宰依其屠宰方式之不同,例如电流致昏、电击头部、电击头部及身体、水浴式电击致昏、高压二氧化碳致昏、二氧化碳二阶段昏迷、二氧化碳及惰性气体致昏迷等。
犹太教屠宰用"塞其塔"(Shechita),是一种犹太宗教和人道的屠宰动物和家禽的方法。过程包括快速和专业的横向切口,使用手术锋利的器械(chalaf)切断颈部的主要结构和血管,导致大脑血压立即下降,在极短时间失去意识,使动物对疼痛失去知觉,屠宰员以迅速的动作驱散和放血,以达人道的要求。
"塞其塔"也纳入英国法律的《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9条保护宗教信仰和实践自由。这种被视为人道的动物屠宰法在美国、加拿大得到承认。
无论如何,犹太教的责任一直是善待动物,人类应该喂养和照顾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