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兒節活動今天召開

勵馨籲立法落實少女人權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與德光文教基金會今天(十六日)舉辦首屆的「台灣女兒節」活動,並推動連署希望有機會把「台灣女兒節」定為國定節日,讓成長中的少女們更瞭解身為女人的可貴。

每年農曆6月6日台灣民間習稱為女兒節,不同的部落族羣,透過儀式慶典歡慶女兒初長成,標示女兒成長的里程,傳遞父母殷切地關懷與祝福。7月11日(週一,農曆六月六日當天),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帶著數十位少女,在台北捷運西門站、台北車站和台大醫院站,持薔薇舉辦造勢活動,隨後到立法院高喊「我們要台灣女兒節」,請求立法委員重視少女權益,立法設置「台灣女兒節」,保障少女人權。

紀惠容表示,台灣社會對少女存有包括未婚懷孕、非法購買墮胎藥、賣淫等嚴重被物化等不正確印象,少女人權沒有獲得保障;勵馨基金會高雄服務中心主任張乃千亦表示,台灣少女人權,仍受到漠視與侵害,包括家暴、性侵害、檳榔西施、鋼管女郎等,都將少女胴體物化,因此勵馨希望推動立法,並呼籲政府落實聯合國北京婦女行動綱領第十二章少女人權於政策中,同時亦導正媒體對台灣少女形象描繪。

勵馨基金會推動立法設置「台灣女兒節」已經三年,每年均舉辦「Formosa女兒獎」徵選活動,鼓勵現代女生勇於認清自我、挑戰自己,在徵文比賽中,讓女孩寫上自己的成長經驗。今年更擴展為「台灣女兒節」活動,希望台灣女兒能啟動少女力量,擁有活力、自信、勇氣、責任與知識五大特質,為台灣社會注入青春的光與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