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与德光文教基金会今天(十六日)举办首届的"台湾女儿节"活动,并推动连署希望有机会把"台湾女儿节"定为国定节日,让成长中的少女们更了解身为女人的可贵。
每年农历6月6日台湾民间习称为女儿节,不同的部落族群,透过仪式庆典欢庆女儿初长成,标示女儿成长的里程,传递父母殷切地关怀与祝福。7月11日(周一,农历六月六日当天),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带著数十位少女,在台北捷运西门站、台北车站和台大医院站,持蔷薇举办造势活动,随后到立法院高喊"我们要台湾女儿节",请求立法委员重视少女权益,立法设置"台湾女儿节",保障少女人权。
纪惠容表示,台湾社会对少女存有包括未婚怀孕、非法购买堕胎药、卖淫等严重被物化等不正确印象,少女人权没有获得保障;励馨基金会高雄服务中心主任张乃千亦表示,台湾少女人权,仍受到漠视与侵害,包括家暴、性侵害、槟榔西施、钢管女郎等,都将少女胴体物化,因此励馨希望推动立法,并呼吁政府落实联合国北京妇女行动纲领第十二章少女人权于政策中,同时亦导正媒体对台湾少女形象描绘。
励馨基金会推动立法设置"台湾女儿节"已经三年,每年均举办"Formosa女儿奖"征选活动,鼓励现代女生勇于认清自我、挑战自己,在征文比赛中,让女孩写上自己的成长经验。今年更扩展为"台湾女儿节"活动,希望台湾女儿能启动少女力量,拥有活力、自信、勇气、责任与知识五大特质,为台湾社会注入青春的光与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