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香港高等法院10月21日裁定撤消淫亵物品审裁处对去年2月号及3月号的《中大学生报》"情色版"所作第二类不雅物品的评级,原因是淫潘处没有跟从指引作出有关评级。并判定该物品无需发还淫审处作评级。
法官判词中表示淫审处只在审查时对该物品作整体考虑,没有明确指明该"情色版"中哪部份属不雅,未有依从法例指引,又批评淫审处武断及粗疏。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表示会研究判辞,仍未决定会否提出上诉。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旗下的《中大学生报》于去年2月号及3月号的"情色版",以问卷调查大学生的性态度。问卷中14条问题中,不少涉及及杂交、乱伦及人兽交,包括有否试过幻想与父母亲做爱等问题,引起读者不满并传媒及社会大众的关注,在5月份时,中大校方以内容不雅及粗鄙为由,对《中大学生报》作出严重警告,引起学生组织及校方讨论及意见分歧。同月淫审处将"情色版"初定为"二级不雅刊物",学生报提出司法覆核。
在"情色版"推出后,星岛日报以"只求情色欢愉,易堕失责陷阱"为题评论《中大学生报》肯定性爱多元化,多讲"过瘾",寻求突破性禁忌,却完全没有探讨性爱涉及的责任问题为网上泛滥的情色文化一部分。与近来愈来愈多大学生犯上偷拍他人裙底的官非一样,同出于"但求自己过瘾,罔顾他人的基本尊严"道德问题。
香港高院撤中大学生报情色版不雅评级
陳麗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