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最高法院驳回北爱开放堕胎法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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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高法院6月7日以无司法权断定堕胎是否违反人权为由,驳回了北爱尔兰人权委员会(NIHRC)提出的一项要求开放堕胎法的上诉。

在该案判词中,七名最高法院法官的四名法官认为,北爱尔兰堕胎禁令规定除非母亲生命处于危险,否则不允许堕胎,确实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f Human Rights)第八条的规定:一个人有权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得到尊重。

然而,四名独立的法官裁定,试图放宽北爱尔兰堕胎禁令的北爱尔兰人权委员会(NIHRC)无权提出此案,并指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无司法权来断定堕胎禁令与人权法相抵触。"

北爱尔兰一直严格禁止堕胎,只有在孕妇遭受明显生命危险,或者精神或身体面临长期或永久性伤害风险时才可以堕胎。其他一切情况下的堕胎皆属违法。

与该地区有深切渊源的爱尔兰国在5月底举行公投,废除了堕胎禁令。受其影响,北爱尔兰地区也开始诉求废除该法令。当地5月28日,众多女权人士于北爱首府贝尔法斯特(Belfast)聚集示威,要求英国首相梅伊修改堕胎法令。

NIHRC之前曾试图游说修改法律,以实现允许在强奸、乱伦或胎儿有"致命异常"的情况下堕胎,但2016年2月北爱尔兰议会投票拒绝放宽堕胎禁令。

NICHR表示,北爱现行禁止堕胎的法令一直让女性遭受到"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对待,造成其"身心折磨",与人权不相符合,并于本月6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放宽堕胎法。

7日最高法院的决定获得基督教组织Christian Concern的支持。该组织首席执行官威廉姆斯(Andrea Williams)说:"我对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的决定表示欢迎。"

"支持堕胎人士已经开始争辩说:『有少量多数的法官都认为北爱尔法律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但正如科尔勋爵(Lord Kerr)自己所说,『这并不代表法院一个有约束力的决定......法院的基本判决......是上诉被驳回,并且没有正式声明法律与人权公约不相容。』"

威廉姆斯说:"那些声称北爱尔兰的法律违反了人权公约的法官是在『从事不恰当的司法活动。』"

"没有一项有约束力的联合国条约曾暗示堕胎是一种国际权利。这种话根本不存在。"她指出,"所有的条约监测机构,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委员会』(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无论是根据创设它们本身的条约或是根据一般国际法,都无权解释这些条约包括堕胎权。因此,维权人士引用联合国委员会,本身就是超越其权力范围,甚至以此作为改变北爱尔兰堕胎法的理由,是不诚实且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