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通过儿童安乐死立法,教会团体呼吁尊重生命尊严

wor_20051216_baby.
三年前通过法例允许安乐死的荷兰政府,日前更将安乐死对象的范围从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至儿童和婴儿。据报道,荷兰最新的规定准许孩子已证实无药可医、肉体上所承受的痛苦也已无法舒缓的家长为孩子申请安乐死,就连初生婴儿也不例外。

这项法例是荷兰格罗宁根学术医院向政府建议通过的。该医院儿童诊所负责人费尔哈今年1月在《荷兰医学杂志》上发表调查文章指出,自1997年以来,荷兰全国共有22名患有严重疾病的新生婴儿被实施安乐死,其中只有少数被上报到有关部门。而据美联社报道,荷兰当局并不准备对这22起案件的责任人进行追究。格罗宁根学术医院表示,通过儿童安乐死立法是爲了让安乐死执行过程更加透明并得到监控。

该法例的通过在荷兰再次掀起了保守派及教会人士强烈批评的声浪。罗马天主教廷及荷兰国内衆多天主教组织纷纷对此大力抨击,而教廷更早在今年1月已表示,希望荷兰政府与医生共同建立一个更加尊重人的尊严的社会。来自美国的反安乐死组织也指出,由医院向政府建议通过的这条法例,显示荷兰人已经丧失了他们的道德准则。

维护生命权益人士表示,在为人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斗争中,其中一项就是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即使是一个不健全的孩子,也不能因此被杀死。他们指出,对儿童实施安乐死"是在犯罪"。

《安乐死与协助自杀法案》2002年4月1日在荷兰正式生效,使荷兰成爲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从那以后,人口只有1,600万的荷兰已有10万人立下遗嘱,授权医生在自己罹患致命性疾病的时候实施安乐死。这次安乐死法案进一步放宽后,有关方面估计荷兰每年将再增加至少10个安乐死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