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发起签名运动 冀修宪废同性婚姻

麻萨诸塞州教会及倡议者进行了签名运动,目的在为2008年大选时,有足够签名争取修宪,废除麻州同性婚姻的条例。麻州2003年通过了州最高法院裁决,现今是美国唯一容许同性婚姻的州。

推动反同性婚姻运动的波士顿St. Patrick Church负责人Rev. Walter Waldron向美联社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制度。"他又说:"这不单单是我们的信仰,而是社会的利益。"

据Boston Globe报导,主办者表示在9月21日开始至今,他们共收集了2万5千个签名。他们期望在11月23日感恩节以前能收集约6万5个签名。

此联署行动得到了麻州4个天主教主教的全力支持。前波士顿巿长Raymond Flynn更声言,教会有责任"在公民舞台上的最重要议题上发声"。

他又表示,此运动不是纯粹反对同性恋,更是为了下一代:"我们相信一个有一位父亲和一位母亲的可爱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最佳环境。"

一个反对同性恋的机构,Stephen Bennett Ministries的负责人亦说:"州政府将之合法化的东西并不能令它在道德上变得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