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福音團契 (The 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與天主教組織均對限制墮胎的C-338法案表示支持,並已於6月21日將意見上交國會。
天主教組織Life and Family在加拿大天主教主教會議發出一項聲明,支持自由派國會議員史德高(Paul Steckle)向下議院提交的保護生命的C-338法案,提出在孕婦妊脤20周後禁止墮胎。他在會中辯稱,加拿大至今是世上唯一完全沒有未出生嬰兒法律保障的國家。加國現時於任何情況下—包括已懷上9個月的胎兒—的墮胎均不觸犯法例,費用則由納税人支付。
C-338法案提出可對妊娠20周後墮胎的行為提出起訴,一旦定罪可判以最高監禁2至5年,及/或最高罰款10萬美元。只有當孕婦性命受到威脅、或在防止對孕婦產生嚴重的病理或生理損害的情況下,方可獲豁免。
Life and Family的聲明裡指出,該組織強烈反對任何故意停止妊娠的行為,故此他們支持史德高的提案。「天主教教導所有人類的生命都成形之始得到尊重。由那一刻開始,未出生的孩子都要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他們認為這個法案是正確的一步。「我們希望加拿大國會在這次事件重新考慮為加拿大人的最大利益、並為保護人類胎兒著想,接納此法案。這法例將減低加拿大社會因墮胎造成的損害。」
加拿大福音團契 (EFC)亦聲援此法案,鼓勵成員以行動支持史德高,並指出加拿大人支持立法限制後期墮胎 (late-term abortion)。據去年10月一項研究顯示,6成加拿大人希望對懷孕3個月或6個月的墮胎進行管制。
美國在1973年開始墮胎合法化,至今仍引起激烈爭議。今年3月南達科他州通過嚴格的新墮胎法例,嚴禁孕婦在幾乎任何情況下進行墮胎,包括因被強姦或亂倫而導致的懷孕,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例外。此法例推出後,引起全國極大爭議。
今年1月末,數萬民眾聚集華府、洛杉磯及三藩巿等城巿,舉行遊行集會紀念聯邦最高法院墮胎合法化判決33週年,得到數百個維護生命的團體、並基督教和天主教組織參與。
加國基督教、天主教反墮胎團體均表態支持C-338
陳麗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