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备受争议的《死亡选择权法案》(California End of Life Option Act)15日在一诉讼中被推翻,加州总检长贝谢拉(Xavier Becerra) 23日提出上诉并要求法案维持生效直到有最终裁决为止,但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拒绝了此一请求。
从现在起,《死亡选择权法案》将暂停生效,加州的医生不能再为绝症晚期病人处方致命药物。如果有病人先前已经获得了医生处方的致命药物并决定服用,他的死将会被裁定为"自杀"。对许多人来说,"自杀"此标签牵涉到宗教及道德问题,而且有可能影响到健康和人寿保险的政策。
《死亡选择权法案》先在2015年被提出,容许经医生估计活不过六个月的绝症晚期病患作出死亡抉择,病患可要求医生处方致命药物来自行结束生命,相当于一种"辅助自杀"。当时提案受到肿瘤学家、天主教医院神职人员和残疾人权利团体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该政策是不道德的。同时,有人担心在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下,绝症晚期病人有可能被迫使选择服食致命药物来减少医疗费用的负担。
同年夏天,加州州长布朗(Jerry Brown)为了公共健康计划寻找资金来源而召开一个特别会议,立法者趁机在会上恢复了该协助死亡(assisted death)的提案。该法案最终获布朗签署,并于2016年6月9日生效。根据统计,自2016年6月起到年底,已有173名加州人用此法结束生命。其中59%是癌症患者。
向该法律提出挑战的是"美国医学伦理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Medical Ethics)和其他几位医师,由"生命法律维护基金会"(Life Legal Defense Foundation)代表出庭。
加州河滨县(Riverside County)的高等法院法官奥特里亚(Daniel A. Ottolia)15日裁定,《死亡选择权法案》是以违宪的方式通过的。
基金会在声明中表示:"法院很明确地指出,辅助自杀与增加医疗保健资源无关,利用特别会议来推进一项不相关议程是不被允许的。"
奥特里亚说:"当时,该法案的制定者走正规流程失败。该法是在一次特别会议通过的。但是那次特别会议的议题并不是辅助自杀法案,而是为政府健康医疗资金短缺寻找道路。" 因此,该法被裁定无效。
《死亡选择权法案》既暂被冻结,加州一位35岁的基督徒妈妈帕克(Stephanie Packer)及她的家人即时松一口气。她的个案正是证明了此法案所存在的道德问题。
据《基督邮报》报导,在2016年《死亡选择权法案》生效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帕克的保险公司发信否绝了她肺癌并相关癌症必要的化疗报销申请,称只会报销价值只有$1.2美元的"致命药物"。当帕克通过媒体把此事公布于众时,保险公司才肯作出让步。
"我非常感谢加州的辅助自杀法今天被推翻了。该法案的支持者鼓吹尊严、选择、同情和无痛。我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这是天大的谎言。『选择』只是少数人的幻想。" 帕克说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辅助自杀是唯一能担负得起的『治疗』。"
其实,围绕辅助自杀或安乐死等相关概念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是否符合基督教信仰,美国人中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天主教会的附属医院从未允许其医生处方致死药物。根据基督教信仰,生命是属于上帝的,自杀是不被接受的。一些伦理和法学专家认为,对安乐死的争论源于对人的两种基本权利--生与死的价值取向差异,这正是法律上很难界定、伦理上很难统一的地方。而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安乐死结束了一个病痛不堪的晚期病人的生命,却维护了他的尊严。
据以往美媒报导,推动辅助自杀或安乐死等相关法案的重要案例是,29岁的脑癌患者梅娜德(Brittany Maynard)为了能合法使用致命药物终结生命而从加州搬去了俄勒冈州。俄勒冈州在20多年前已允许安乐死,而且是全美第一个宣布医生辅助自杀合法的州。
目前美国医生辅助自杀合法的州还有华盛顿州、佛蒙特州、科罗拉多州及华盛顿DC特区。在蒙大拿州,州法律则赋予民众向法庭申请辅助自杀的权利,结果全靠法庭决定。
这次加州《死亡选择权法案》被推翻,再次掀起了全美对医生辅助自杀议题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