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上訴法庭否定同性婚姻;麻州婚姻修憲徵得17萬簽名

判決指「已在法律中明確定義的條款,法官無權重新解釋」
12月8日,紐約州上訴法庭推翻了華裔法官淩德麗(Doris Ling-Cohan)作出的不允许同性婚姻乃違反憲法的判決。

淩德麗今年2月在接受同性戀權利組織Lambda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提出的一樁案件中,裁決紐約州民事法律不允许同性伴侶結婚乃是違反憲法。原告代五對同性伴侶提起訴訟,控告紐約市政府拒絕為他們頒發結婚証書的行為侵犯了他們在州憲法保護下的權利。

據美聯社報道,淩德麗法官在判決裏稱,「丈夫」、「妻子」、「新郎」、「新娘」等民事法律條文所用的詞彙,應平等地適用於男人和女人。

但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以4比1的投票結果推翻了她的判決。上訴法庭指出,淩德麗對法律的解釋是錯誤的,她的裁決僭越了法庭賦予她的權利,實為干涉立法機構職權、有意重寫法律。美聯社報道稱:「法庭宣佈,已在法律中明確定義的條款,法官無權重新解釋。」

據《紐約時報》報道,投票推翻判決的上訴法庭法官指出,目前紐約州法律對婚姻的定義有助於「維護世代繁衍、兒童福利、社會穩定等一切正當的社會利益」,並是一項「重要且得到廣泛承認的公共政策」。

此前一天,麻薩諸塞州超過17萬人在一封請願書上簽名,支持在2008年麻州全民投票中表決婚姻憲法修正案,一舉廢除州法院2003年作出的批准同性伴侶結婚的法律。這項法律去年5月正式生效,使麻州成爲美國唯一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州。自那以後,已有幾千對同性伴侶在麻州結爲「夫婦」。

美聯社報道説,由當地維護傳統婚姻組織Massachusetts Family Institute發起的這次簽名活動,迄今收集到的超過17萬簽名已有14萬7千通過了選舉官的認證,只要再有6萬5千多個簽名,婚姻憲法修正案就可成爲合資格的投票問題。

Massachusetts Family Institute主席克瑞斯•米諾在一次集會上説:「這告訴我們什麽呢?麻薩諸塞州人民不僅在發言,而且還在大聲疾呼。他們爲什麽呼籲?『讓人民來投票!』」

該行動不僅要求廢除同性婚姻,還要進一步禁止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並得到了麻州多個維護家庭組織、基督教團體及天主教會的支持。由於這一投票案將修改州憲法,它必須在連續兩次立法會議上贏得200個席位中至少50位的支持,才能正式進入全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