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6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29 從來沒有人恨噁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A] 。 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説的。 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以弗所書5:22-33
權威與神的設計
在保羅教導家庭的三個部分中(以弗所書 5:22-33;6:1-4;6:5-9),他首先提到了那些處於權威之下的人(妻子、孩子和奴隸),然後才提到那些處於權威地位的人(丈夫、父母和主人)。保羅命令妻子要順服丈夫。「自己的「這幾個字表明保羅針對的是「妻子「而不是一般的「女人「。
這些詞也表明,妻子不應當順服每個男人,而是特定地順服自己的丈夫。動詞的中間語態(從以弗所書 5:21 延續)強調了順服的自願性質。換句話説,保羅説妻子應該自願地順服丈夫,但他從未説過丈夫應該強迫妻子順服,因為他們不應該這樣做。接下來,保羅提供了一個比較(「如同順服主「),這為女性順服丈夫提供了動機。當一個女人自願順服她的丈夫時,她同時也在順服主。
保羅接着解釋了為什麼妻子應該順服丈夫。他説,「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以弗所書5:23)。妻子應順服丈夫,因為神已將丈夫置於對妻子有權柄的角色。「頭「在這裡顯然代表「權威「而不是「源頭「(以弗所書1:22;4:15)。注意,保羅並沒有將他的論點建立在文化或社會規範之上。他是基於神賦予丈夫的領導角色(哥林多前書11:3-12;提摩太前書2:11-13)。順服並不意味着固有的劣勢。基督與父神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他自願順服父神的旨意(哥林多前書15:28)。同樣,女人在價值和尊嚴上與男人平等,因為兩者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但是,根據神的設計,男人和女人在婚姻關繫中承擔不同的角色。保羅再次作出比較:「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是教會的頭,這與丈夫是妻子的頭類似。保羅進一步澄清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是在以弗所書中早先使用的比喻(以弗所書1:23;2:16;4:4, 12, 16)。基督與教會的關繫就像「其救主「,因為他為自己救贖了教會。
以弗所書5:24通過顛倒順序重申了之前的勸誡:「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正如教會自願順服基督,妻子也應該自由且自願地順服丈夫。「凡事「這個介詞短語不應被絶對理解,因為妻子不應在罪噁、有害或違背神命令的事情上順服丈夫(使徒行傳5:29)。然而,這些話並沒有以丈夫對妻子的愛為條件。儘管可能有例外,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妻子自願順服丈夫的領導(即使她的丈夫是個不信者)。
自我犧牲的愛
在命令妻子順服丈夫之後,保羅將注意力轉向丈夫,命令他們愛自己的妻子。基於其他聖經文本,保羅敦促丈夫愛他們的妻子,而不是統治或壓製妻子,這有些出人意料。在聖經外的猶太文學中,很少有丈夫被勸告要愛他們的妻子,希臘羅馬家庭法規中從未用動詞「愛「(agapaō)來描述丈夫的職責。這裡的命令是要效法基督的愛。這個勸告被重複了幾次,顯示了其重要性(以弗所書5:28, 33;歌羅西書3:19)。
丈夫應該愛妻子的方式被比作「基督愛教會「(以弗所書5:25)。基督對他的新娘(教會)的愛成為丈夫愛其妻子的標準。具體來説,基督的愛最清楚地表現在他「為她捨己「。他的愛是自髮的和自我犧牲的。然而,這個平行不應被過分強調。丈夫應該像基督那樣具有自我犧牲的愛,但他並不替代她而死,也不聖化或潔淨她。然而,他應該願意為保護和照顧他的妻子而犧牲一切。
以弗所書5:26-27介紹了三個目的從句,指出了基督為教會自我犧牲之愛的目標。首先,基督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以弗所書5:26)。「使她成聖「意思是使其聖潔或分別為聖,這個概唸來源於舊約中將某物或某人分別為聖歸給神的做法(利未記8:11-12;11:44;16:16-19)。基督是如何使他的新娘成聖的呢?他「用水藉着道把她洗淨「。也就是説,教會通過福音的潔淨能力得以成聖和潔淨。大多數評論者認為「用水洗「指的是洗禮,這是聖經中最感人的潔淨形式,其中基督為自己潔淨了一羣人(哥林多前書6:11;提多書3:5)。這裡的語言可能還藉用了以西結書16:8-14中新娘沐浴的意象。具體來説,保羅冩道,教會通過「道「(rhēma)得到潔淨,這很可能指的是福音(以弗所書6:17;羅馬書10:8, 17;希伯來書6:5;彼得前書1:25)。
其次,基督使教會成聖,「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以弗所書5:27)。「獻上「的概唸很可能暗指猶太習俗中獻上新娘,這裡應用於基督在他第二次降臨時獻上教會(參見哥林多後書11:2,保羅將教會作為純潔的童貞女獻給基督)。在時間的儘頭,當基督以榮耀獻上教會時,她將「沒有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以弗所書5:27)。「玷污「或「皺紋「的缺乏表明了年輕新娘的外在完美和美麗,沒有任何身體上的缺陷。然而,這些術語在這裡是精神上的,代表教會的道德純潔和卓越。最後一個目的從句放大了之前的否定陳述,並澄清基督將使教會無任何瑕疵地獻上「使她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保羅早先提醒他的讀者,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揀選了他們,使他們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以弗所書1:4)。
按神的旨意去愛
保羅第二次勸告丈夫要愛他們的妻子。引言短語「也當照樣「(以弗所書5:28)將這一陳述與之前的經文(以弗所書5:25-27)聯繫起來:正如「基督愛教會,「同樣地,「丈夫也應當愛他們的妻子。「動詞「愛「的重複強調了這段經文的重要性(以弗所書5:25, 28, 33)。
保羅加入了第二個比較,指出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有些人認為這一説法出人意料(因為文本從基督的愛轉向自愛)或過於貶低(因為它使妻子屈從於丈夫的自私)。然而,保羅提供了一個在婚姻關繫中愛的實際和具體例子。正如一個男人自然會愛護、養育和保護自己,同樣他也應該愛護、養育和保護他的妻子。此外,最極緻的自愛例子剛剛在基督身上展示出來,他愛自己的身體(教會)到捨命的地步(以弗所書5:25)。
以弗所書5:28中的最後一句話(「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對前一句話(「愛自己的身體「)進行了補充解釋。這表明保羅的重點不僅僅是討論一個人對自己身體的愛,而是強調丈夫愛妻子是多麼自然。可能保羅是在應用第二條偉大的誡命:「要愛鄰捨如同愛自己「(利未記19:18)。既然妻子可以被視為丈夫最親密的「鄰捨「,這段經文特別適用於婚姻關繫。此外,因為丈夫和妻子成為「一體「(以弗所書5:31),當丈夫愛妻子時,他也在愛自己。
為了避免誤解,保羅進一步澄清了他關於丈夫自愛的評論。他冩道:「從來沒有人恨噁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以弗所書5:29)。儘管保羅有時使用「肉體「(sarx)一詞帶有負麵含義,這裡它隻是指人的身體。此外,在這個上下文中,「肉體「和「身體「(sōma)可以互換使用(參見哥林多前書6:16),這裡使用「肉體「是為引用以弗所書5:31中的創世記2:24做鋪墊。儘管可能有例外情況,一般來説,人們不會恨自己。相反,普通人自然會照顧自己,這通過他「保養「(餵養)和「顧惜「(照料)自己的身體得到証實。因此,丈夫應該關注妻子的需要。保羅再次用基督和教會的關繫作比較(「正如基督待教會一樣「)。正如基督滋養和照顧教會,丈夫也應自然地滋養和照顧妻子。接着保羅解釋了為什麼基督如此慈愛地滋養和照顧他的百姓:「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以弗所書5:30)。類似地,丈夫應當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護妻子。因此,信徒與基督的聯合類似於丈夫和妻子的一體聯合。
在以弗所書5:31中,保羅引用了創世記2:24,這是「舊約中關於神的婚姻計劃的最根本陳述「(注1)。這一引用難以解釋的不是內容,而是它與保羅剛剛所説的話的連接方式。如果它與丈夫和妻子的關繫有關,保羅是在説:「丈夫應愛他的妻子,因為他們是一體的,正如神從一開始所設定的那樣。「然而,最直接的上下文(以弗所書5:30,「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指的是基督和教會,而不是丈夫/妻子的關繫。引用的目的是圍繞引文的最後一句話(「二人成為一體「)。雖然這句話適用於基督和教會的關繫以及丈夫和妻子的關繫,但前者是保羅的主要關注點;在以弗所書5:32中,他明確表示他意圖將這句話指向基督和教會。
保羅不僅僅是在談論丈夫和妻子的關繫,這在以弗所書5:32中顯而易見:「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説的。「保羅稱基督和教會的關繫為「奧秘「,在保羅的用法中,這指的是神的計劃,曾經隱藏但現在在耶穌裡顯明(以弗所書1:9;3:3-4, 9;6:19;羅馬書16:25)。其次,保羅稱這個奧秘為「極大的「(megas),強調了這個奧秘的重要性或意義。第三,保羅明確指出這個奧秘是指「基督和教會「。正如第一個亞當與他的妻子結合並成為一體,同樣,最後的亞當也與他的新娘結合,使他們與他成為一體。注意,保羅的論點引用了基督與教會的關繫作為人類婚姻關繫的模闆,而不是相反。這個奧秘不僅僅是基督與教會的關繫,而更具體地説是「人類婚姻與基督和他的百姓之間神聖婚姻的互動......基督徒的婚姻......在微觀上再現了新郎與新娘之間共享的美麗「(注2)。神創造了人類婚姻,使他的百姓能夠理解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繫。
無條件的愛
保羅現在回到他最初的丈夫/妻子關繫的主題(由「然而「一詞標誌)並提供一個總結性的概述。這一次,他首先提到丈夫(「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使他的勸告非常個人化(「各人「)。如此強烈的個人關注表明保羅期望每個丈夫(和妻子)都個人地接受這些神聖標準。本質上,保羅在宣告,沒有人可以逃避儘心儘力地履行這些命令。丈夫愛妻子如同愛自己與保羅早先的勸告相似(以弗所書5:25, 28)。然而,給妻子的勸告略有不同。之前,妻子們被勸告要順服丈夫,這裡她們被勸告要尊敬丈夫(「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動詞「敬重「(phobeomai)在新約中通常譯為「害怕「。在這個上下文中,意思不是恐懼,而是基於丈夫神賜權柄位置的敬重。此外,這些命令沒有附加條件。丈夫應愛妻子,無論她是否自願順服他的領導。同樣,妻子應順服和尊敬丈夫,無論他是否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她。
注1: Peter T. O'Brien, The Letter to the Ephesians, PNTC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Leicester: Apollos, 1999), 429.注2:Ibid., 433-434.
注:本文經Crossway許可授權翻譯髮表,原文按此。
關於作者:本傑明·L·默克爾 (Benjamin L. Merkle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博士)是 MO 歐文斯博士 (Dr. MO Owens Jr.) 新約研究繫主任,東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和希臘語教授,也是 ESV 釋經評論的撰稿人。 關於作者:本傑明·L·默克爾 (Benjamin L. Merkle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博士)是 MO 歐文斯博士 (Dr. MO Owens Jr.) 新約研究系主任,東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和希臘語教授,也是 ESV 釋經評論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