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專訪楊彰興醫師:家教會常見問題解答(一)、(二)
D5:請詳細説明一下如何在傳統模式的教會開展家教會。
答:倘若牧師和教會的同工同意在自己的教會開展家教會,那麽我建議您先找幾個信徒擔任家長,(家長的資格是什麽?請參考問題C1)並制定敬拜的程序,即聚會內容(關於敬拜流程,請參考問題D1)。其次,如果人數較多,則將家教會的弟兄姊妹進行分組,一般來講每組6至10人。至於分組,可按照他們居住的地區進行劃分,比如住得比較靠近的信徒分成一組;或者根據他們的喜好自由分組,形式比較靈活。
第三,家教會爲每位成員提供服事的空間,也鼓勵所有弟兄姊妹共同事奉神,所以家教會的模式更有利於教會的增長。待人數增長至12人以上時,我們要再進行分殖,使每個家教會的人數保持在6至10人。正如我先前所講過的那樣,傳統教會怕聚會人數少,我們則完全相反——家教會就怕人多。如果聚會人數變多就開始變得不自然,很難充分建立關係,彼此的溝通也减少,逐漸失去它原有的吸引力。所以,即便家教會成員感情非常親近,可一旦人數增長到一定程度,在原家長的帶領和培訓下,一個新的教會就必須分出去,開始自己的聚會。由於家教會平時注重服事上的操練,足以幫助每個人獨當一面,再加上家教會模式簡單易學,所以分殖時自然能找到擔任家長的人。
至於信息分享的時間,除了聖經,我們還使用過《信仰基要真理》《標杆人生》、《活出美好》、《荒漠甘泉》等優秀屬靈書籍。而且在信息的時間加入彼此分享、討論、問答與自我反省的方式來消化信息,使大家彼此勉勵、彼此學習。我們還强調每日的個人靈修,並把耶穌基督的教訓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活出來,使我們成爲聽了道就去行的人,讓信仰和生活真正成爲一體。
D6:家教會的模式是「模範」?還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手段?耶穌和使徒在初代教會之所以採用家庭方式聚會,是因爲當時的宗教不自由的大環境,以及初代教會的財力極其有限而採取的不得已而爲之的方法。因此,我認爲這不能説明家教會是教會發展的模範,只能説明家教會是時代和特殊環境的産物。家教會也好、傳統教會也好,都是工具,和教會復興本無直接的聯系。不知史德頓島家教會對此如何看待?
答:坦白講,我們不是在宣揚唯獨家教會最好,也不是説要廢棄傳統教會;而是把這一初代教會廣泛使用的教會模式介紹出去,讓信徒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我認爲初代教會之所以選擇家庭聚會,並不完全是環境的因素造成的;其實逼迫自古以來就有,即便在今天所謂信仰自由的西方國家,逼迫基督徒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我發現,在西方國家,不少信徒從傳統教會轉到家教會聚會,不是因爲逼迫的緣故,而是認爲家教會模式更適合他們信仰成長的需要。不容置否的是,家教會提倡信徒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敬拜神,在這一點家教會是和初代教會一脈相承的。所以,家教會也好、傳統教會也好,都只是教會的模式;只不過我認爲選擇一個非常好的教會模式,可以幫助我們做得更好。
金錢使用
E1:既然史德頓島家教會本身不收奉獻,那麽如何督導弟兄姊妹是否遵守十一奉獻的義務?
答:不錯,我們確實沒有人監督信徒是否遵守了十一奉獻,但我們會教導大家奉獻的意義。由於家教會本身是零開銷,所以我們一般不收奉獻,也不會開設自己的銀行賬户。因此家教會弟兄姊妹都把金錢直接奉獻到家教會之外的,比如宣教組織、福音機構以及社區慈善機構等,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對外的奉獻不比一般的傳統教會的少。
不僅如此,我們還把奉獻的定義擴展是全人的奉獻,換句話説,除了奉獻我們的金錢,還把我們的生命全部爲主奉獻出來。其實相比之下,奉獻金錢還算容易一點,但奉獻自己的所有就不是易事了。但我們相信神會查看、聖靈會督導,隨著我們屬靈生命的進步,我們會更好地把自己全然獻上給神。
E2:若因慈善救助或教會間的幫扶而需要籌募數額比較大的奉獻款時,你們是如何處理的?
答:史德頓島家教會不收奉獻的原因有兩個:我們沒有任何開銷;避免快速分殖後金錢流向的紛爭,同時减少家長管理金錢的負擔。當遇到慈善救助等特殊的情况,我們會鼓勵弟兄姊妹將奉獻直接寄到信譽良好、執行效率比較高的基督教救濟機構,這樣就避免經過家教會的行政環節。
有的人可能會問哪些算是信譽良好、救灾效率比較高的基督教機構。我們一般按照經驗列舉出一些機構名單供大家參考,比如展望會就是一個不錯的基督教救災機構;當然我們給出的名單只是參考而已,弟兄姊妹也可以通過其它他們信得過的機構把金錢奉獻到災區。
我覺得由於各地的情况都不同,在處理這類問題時不一定要完全仿效我們的做法,只要按照當地最方便、最省時的方式去做就好。
E3:若邀請外面的講員來家教會培訓、講道等,是否要支付他們的費用?大概支付多少費用?這筆費用由誰負責出?
答:要分兩種情况考慮。首先,若有一些外地講員來紐約舉行聚會,我們會邀請他們順道來家教會講道或辦一些聚會。倘若他們能來,我們則會鼓勵弟兄姊妹自由奉獻,作爲講員的車馬費。
倘若我們專門邀請外地講員來家教會舉行聚會,我們奉獻給講員的金錢則不僅是解决他們的車馬費,而且一般都會更多,以支持他們服事以及事工上的需要。若弟兄姊妹自由奉獻的錢不足,家長們會再自由奉獻加以填補。我們沒有規定具體的奉獻金額,往往要根據實際情况而定。
總之,無論哪種情况,我們一定會支付外來講員的費用,而且是讓他們富足有餘。
專訪楊彰興醫師:家教會常見問題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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