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庭今年6月決定是否通過同性婚姻

加州最高法庭宣佈在今年3月4日聆聽有關同性婚姻的申訴,並於90天內作判決。

4年前的今天,加州新上任的市長Gavin Newsom批准同性結婚證書,直接挑戰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較後州最高法庭在一個月後勒令停止同性合法婚姻,指市長無權蔑視婚姻法,並取消月4千對已註冊的「情侶」。

然而,支持同性婚姻的團體,包括心理學和人類學聯盟、自由派等數年來不斷採取行動,挑戰者憲法對婚姻的诠釋。2005年4月,三藩市高等法庭宣佈,加州憲法保障每個人有選擇伴侶的權力,對於同性婚姻仍然持反對立場。

一年後,該法庭宣判同性婚姻只可以為傳統所判斷,因為當時在加州的法律上,給予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的權益相近,除了不能註冊成為正式的婚姻。當時該法庭收集去過往的案件,重新考慮憲法對婚姻的诠釋。

據Pew調查中心的投票數據,2004年2月贊同提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者佔63%,贊同同性婚姻的只佔30%。但是,較後發現有傾向反方的趨勢。在8月份調查中,相同的羣體支持同性婚姻的佔了36%。

三藩市報紙《The Examiner》的客約作者在該市踏入同性婚姻糾紛4週年中發出疑問,「我們現在處於什麽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