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教会领袖蔡卓华案两度秘密延期审理

蔡案四人所在的看守所强迫犯罪嫌疑人无偿做苦工至双手肿烂
德州美德兰对华援助协会10月27日报道,去年9月被捕、今年7月首次受审的北京家庭教会领袖蔡卓华,其案件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两次秘密延期审理,而他被关押的海淀清河看守所则强迫尚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无偿做苦工,每人每天需赤手剥近50磅大蒜,导致多人双手肿烂。

10月24日,代理蔡卓华牧师一案的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先生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游涛法官通知,要他25日前去法院接收关于延期审理家庭教会领袖蔡卓华一案的通知。据悉,张星水律师拿到的是两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决定书》(2005海法刑初字第1722号),分别于2005年7月10日和9月22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署。(两份决定书全文见附录)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延期审理决定书虽然在不同日期签署,但是签署文件号码皆为"海法刑初字第1722号"。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表示,这有可能是法庭文件出错,但也有可能是法庭为拖延时间,在最后一刻制造出文件敷衍当事人。问及为何在延期两次并已经过期后才通知辩护律师时,主审此案的游涛法官(电话+86-10-62697101)告诉张律师,这可能是因为法庭文件处理不当。

另据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在关押蔡卓华牧师的海淀清河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每天都被强迫赤手拨两脸盆的蒜头,每一盆约25磅。很多犯人的手都已肿烂了。蔡卓华一案的相关四人也每天均需参加这样的工作。而蔡家人还要每月寄给他300-500人民币的生活费。

权威人士透露,这两次由检察院提出的延期申请是非常罕见的。因为补充侦查一般都由公安侦查机关提出,海淀区检察院提出此要求显然是对其先前批准的对蔡牧师的逮捕和起诉产生怀疑。此种做法也是与避开美国总统布殊11月19日访华有关。

领导北京六间家庭教会的蔡卓华牧师,2004年9月11日在海淀区一公共汽车站等车回家时被3名安全部便衣绑架到一辆白色面包车上带走。他的太太肖云飞、肖云飞的哥哥肖高文、嫂嫂胡锦云则嫂嫂胡锦云于同年9月27日在湖南衡山县被捕。随后,他们因大量印刷基督教书籍被控以"非法经营罪"和"窝藏赃物罪",但从检方提出的证据和证人证词来看,蔡所印刷的基督教书籍都是免费赠送给信徒,并无牵涉到商品交易。为蔡牧师勇敢义务辩护的9位律师和法学工作者均认为当局是为了避开宗教迫害之嫌,才以"非法经营罪"之名对他提出起诉。

10月28日,湖南《衡阳晚报》又以"一特大境外宗教渗透案告破"为题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目前,蔡牧师夫妇5岁的儿子蔡雅博只好与奶奶相依为命。曾与蔡牧师在北京共同工作过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说:"这个案子在开始就是一个是中国当局以经济罪名行宗教迫害之实的案子。我们敦促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的是放蔡卓华案当事人。在2008北京奥运会前夕,国际社会有理由敦促北京政府信守其签署的保障公民宗教自由权利的国际承诺。"

他又表示,特别希望各界正义人士采取具体行动,以电话和信件向中国有关当局表达关注。





附录一:

两份决定书全文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延期审理决定书
(2005)海法刑初字第1722号
我院于2005年6月3日受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卓华、肖高文、肖云飞涉嫌非法经营、被告人胡锦云涉嫌窝藏赃物一案。现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院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一个月(自2005年7月10日起计算,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限,检察院应该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在检察院提请恢复法庭审理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00五年七月十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延期审理决定书
(2005)海法刑初字第1722号
我院于2005年6月3日受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卓华、肖高文、肖云飞涉嫌非法经营、被告人胡锦云涉嫌窝藏赃物一案。现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于2005年7月7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我院于2005年7月10日决定同意本案延期审理一个月。在检察院于2005年8月9日提出恢复法庭审理后,2005年9月20日,公诉人又以补充证据为由提出延期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院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一个月(自2005年9月22日起计算,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限,检察院应该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在检察院提请恢复法庭审理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录二:

蔡卓华案辩护人
郭飞雄:13552499429,010_64118439,gcgfx666@yahoo.com.cn
高智晟 01081990759(小灵通)gaozhisheng@263.net
陈永苗 yongmiaochen@vip.sohu.net
王怡 tongchuan73@yahoo.com.cn
滕彪 tbiao@sina.com
范亚峰 mountainsf@sina.com
张星水, 扣茈? 金晓光

蔡卓华所关押的地点:
海淀区清河看守所
所长:白刚 010-62902266转3502; BP:62628566-5339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东区11-9室; 邮编100085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地址:海淀区长椿桥路15号,邮递区号:100089
局长:张伟刚  政委:王聚成   010─52519110
海淀看守所010─62905259 , 62902266转3503,10-62902266转3500或3582;
看守所队长 朱峰 10-82883420;
所长白刚 10-62902266转3502
督察办 010─82519638 , 82519213
政治处 82519140 , 82519529
内保处 010─82519636,82519638,82519216,8251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