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士兰堕胎药被列为处方药 生命权利机构将组织和平抗议

昆士兰生命权利机构在1986年的地方法令中清晰地指出除非母亲生命处于危殆,否则堕胎行为是禁止的。 机构副主席Allan Baker表示凯因斯(Cairns)医生Caroline de Costa进口药物成并不代表该药物就是合法的。他说:" 在最近的一次调查中,我发现怀孕并不是能致命的病症。" 成获取从纽西兰进口避孕药的de Costa教授说RU486约在四周时间内被列为凯因斯的处方药。 de Costa教授说住在偏僻地方的妇女需要该药,因为那里很多妇女缺乏到大医院作堕胎手术的经济能力。他昨日说:" 我们只会把药提供给情况严重的妇女。" 但是Baker先生指出98%的堕胎案例都是源于经济或社会问题,并不是涉及到母亲的生命危险。他说:" 大多数堕胎的原因是伴侣的失踪或母亲受伴侣危胁,很多情况都不是出于自愿。" Baker先生担心药物会危及母体的生命,他说:" 它(堕胎药)在世界范围内已夺去了13名妇女的生命。" 他还指出处方药已经不能被正确地监管," 这只能由医生决定了。"他重申:" 但是昆士兰法令是很清晰的-除非母体生命受到威胁,否则堕胎是违法行为。" Baker先生说生命机构将在凯因斯组织抗议,去表达他们的看法, " 我们将以和平的手法处理这事,而且会以尊重女性为前提,因为我们相信妇女是堕胎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