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的人」協會是香港唯一一個幫助對自己性傾向有掙扎人士提供牧養的機構,為他們提供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的輔導。事工包括熱線幫助,個別約見輔導和小組牧養;服事團隊包括醫生、牧師、輔導人員和前同性戀者。機構也常到不同學校和教會主講關於同性戀的講座,增加社會大衆對同性戀的認識。
本報採訪了有20年輔導同性戀者經驗的精神科醫生康貴華醫生,分享幫助願意改變同性戀傾向人士所面對的困難,以及社會和教會如何幫助同性戀者。康醫生曾經幫助了不少同性戀者成尼幭靬妎犰V,兩年前他和一羣關懷同性戀者的基督徒創立「新造的人」協會。
你認爲香港社會的同性戀問題和狀況如何?有什麼因素導致同性戀越來越嚴重呢?
康:我認爲香港社會普遍對同性戀越來越明白,更多地接納他們。但與此同時,同性戀似乎慢慢形成一種潮流,年青人對同性戀的興趣和好奇心越來越大。
近年來同性戀問題是越來越嚴重了,因爲同志運動不斷地做宣傳,目的是將同性戀正常化。他們認爲同性戀是天生不能改變的,這個看法普遍地影響整個社會,似乎成爲了現今主流思想。但是我們發現這個觀念與事實不符:同性戀傾向大部分是後天因素造成,是可以改變的。
我認爲同性戀傾向是由於心性成長的偏差發展,主要來説是由於異性戀的婚姻和家庭的關係破裂,直接影響到下一代的性傾向發展;另外是一些性侵犯的經歷,對性傾向的形成有一定的影響。
不少青少年説自己是同性戀者,並擁有親密的同性朋友,這個問題嚴重嗎?
康:性傾向是在11至14歲間開始形成,14至20歲之間,其性傾向仍是浮動的,可以受環境影響而改變。心理學家更發現,在青少年中期(14至17歲)有短暫的同性吸引或同性性經驗,並不一定演變成長期的同性戀傾向。
但我擔心如果社會鼓吹同性戀為前衞的潮流,他們最後成爲同性戀者的比率將提高。例如美國和加拿大的中學所成立的Gay-Straight Alliance Club,是讓異性戀年青人嘗試同性戀的場所,這會令一些在性傾向上不穩定的青少年更早地進入同性戀的生活。因爲這段時間青年人是好奇的,他們認同同輩,特別受社會潮流影響,抗拒代表傳統的父母一代的價值觀,要離開父母獨立。
您認為教會有沒有覺察到同性戀問題的嚴重性?
康:教會越來越覺察這問題的嚴重性。過往教會不察覺有同性戀者,是因爲這些人一直隱藏起來。現在教會是比較知道多一點。教會起初未看到同性運動透過有關性傾向的條例立法影響社會的婚姻制度,還影響宗教言論自由;直至到加拿大、歐洲多個國家的同性婚姻被承認,教會才越來越看到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對社會的影響。
是否有對同性戀的最新研究資料?
康:近期較多的研究是關於同性戀伴侶所收養的小孩的精神健康與傳統家庭孩子的分別。開展對同性戀的研究將會遇到一定的壓力,因爲若研究結果不符合所謂「政治正確」的主流意見,可能會受到同性戀團體的攻擊。比如美國和加拿大都有這樣的現象,較明顯的例子是,Dr Robert Spitzer,他是美國精神病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前主席,他以前不相信同性戀傾向可以改變,但是他後來做了一個研究,訪問了200個成尼幭靬妎犰V的同性戀者,證明同性戀性傾向是可以改變的,在2001年發表之後,他受到釵h同志團體的攻擊。
我們所説的一種逆向歧視就是如此。我作爲精神科醫生,廿多年教導人怎樣關顧精神病人,都沒有人説我歧視他們,但是現在我講關心想改變性傾向人,幫助他們改變,卻被人説是歧視同性戀,遇到不少不合理的攻擊和指摘。
你如何看同性戀運動?你認爲是一個有組織有策劃的運動嗎?
康:同性戀運動是一個席捲全球的運動,主要目的是將同性戀正常化(Normalization of homosexuality),並將異見者邊緣化,或標標籤為病態,如恐同症(homophobia)等;另外是透過人權運動,促使各地政府成爲有關性傾向的法例,保護同性戀者的權益。
我不大清楚同性戀運動是否一個有組織或策劃的運動,我相信一部分是,另一部分可能是自發的個人行動。我相信這一種反抗歧視和自我保護的運動本身就是一種同性戀者自我治療方法。比如男性同性戀者組織發起運動與社會抗衡是表達男性氣慨和領導能力的表現,一些女同性戀者抗拒自己女性的特質,喜歡表現男性化的一面,也可透過參與這運動肯定自己的能力,與男性抗衡。不過同性戀者中較激進的只是一小部分人,许多同性戀者都是不願公開,隱藏身份和不想受傷害的。
對於輔導和牧養同性戀者,你認爲教會可以如何開始?
康:我們應該注意兩方面,第一是在真理上需要堅持,不能妥協。堅持的意思是説,同性戀的行爲聖經説是罪,要堅持真理的看法。第二是要愛人,聖經強調愛罪人,有同性戀行爲的人都是罪人,要懂得關顧他們——不論他們是想改變還是不想改變。同時,教會也要關注同性傾向條例的立法。
教會如會回應才是最適合的態度,不會認爲是歧視,又感到是愛?
教會的回應,應是公義與憐憫兼備,我們需要以關懷的態度去對待同性戀者,不要只負面抨擊他們。比如對《斷背山》的看法,一些前同性戀者和支持同性戀者都感嘆,许多主流教會回應的內容都令他們非常失望,覺得被攻擊,覺得教會人士沒有憐憫的愛心,只懂負面的批評。
其實這部電影的確表達了部分同性戀者的心聲,比如劇中的同性戀者被歧視,找不到真愛,但很渴望真愛,有些孤獨地過一生,很孤單,這些都是他們的真實感受。試想一項,若一個人分享他內心的痛苦,卻沒有人理會,他的感受如何?所以我們要帶著認識同性戀者的關懷的角度,去聆聽去理解他們。
在你輔導過程中,看到同性戀者最大的掙扎是什麼呢?
康:對他們來説,第一,較爲常見是自我形象的掙扎;第二是性慾方面的控制,包括道德觀念與性傾向的衝突;第三是他們是人際關係的掙扎,當中包括他們失戀、困惑如何尋找到理想伴侶等方面,還有他們與自己的家庭父母之間的關係;第四是社會的歧視所帶給他們的痛苦。
在你輔導的經驗中看到,一個同性戀者如何可以改變性傾向?
康:性傾向是性格中很重要的部分,若一個人不想改變的話,沒有人能強迫他。
我們發現成尼幭雃野|個重要因素,一是改變的決心;二是一對一的輔導關係,三是小組支持和同行,特別是已經改變的過來人(Ex-gay)的幫助;四是宗教信仰的幫助。
新造的人協會面對的最大的挑戰是什麼呢?
康:我們的目標是服事在性傾向和同性戀生活方式有掙扎和考慮改變的人士。最大的挑戰是:第一,我們能否得著他們的信任,讓我們幫助他們。他們未必信任我們,可能需要想考慮一大段時間,才嘗試接觸我們;第二,幫助他們去改變需要幾年的時間,是長期的幫助,所以需要很多人手。第三,新造的人協會是本港唯一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團體,自然會受到其他肯定同性戀傾向的同志團體的攻擊。
不少同志團體認爲我們不尊重同性戀者,歧視同性戀。但事實上我們不單沒有歧視同性戀者,更是一個服事他們的機構。在服事中我們看到一部分同性戀者是想改變的,他們厭倦了同性戀的生活,我們尊重他們想改變的抉擇,尊重他們的人權。奇怪的是,同志團體不尊重這些想改變的人的意願,不接受他們。他們連尋求變性的人都尊重,爲何不尊重想改變性傾向的人?我們強調的是幫助人和尊重他人的意願,不強迫人去改變。
最後是經濟上的挑戰。我們是非牟利團體,需要別人支持。但是不是很多教會認爲這個問題很切身,我們也不做高調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