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受压 向高院上诉"阿拉"裁决

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上周三(12月30日)正式决议推翻政府禁止基督教人士使用"阿拉"字眼作为神的译词的禁令,但却引起保守穆斯林的强烈反对,政府于本周一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马来西亚总理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周日向媒体表示:"政府对最高法院裁决之后引发的各种反应表示警觉和关注。此事是非常敏感的,并会触及穆斯林的情绪,我们现在需要冷静下来,并且透过法院来解决这件事情。"

12月30日,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以国家宪法保障人民享有言论自由为理由,裁决包括基督教人士在内的非穆斯林人士也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作为神的译词。但这项裁决发出后,多个穆斯林积极组织比如马来西亚全国穆斯林学生联盟等,以及多位积极分子都迅速组织强烈示威和抗议行动,要求政府提出上诉推翻高院的裁决。

穆斯林团体认为,"阿拉"是指伊斯兰教的上苍,是独一无二,至高至上,不容许基督徒使用"阿拉"来称呼他们的上帝,以免造成混淆,以及侵犯伊斯兰教。激进人士更认为,基督教的传教士可能会使用"阿拉"一词哄骗穆斯林离开他们的信仰。据悉,此次引发关于"阿拉"一词使用争议的天主教周报《先锋报》(The Herald),其网站也在本周一晚上两度遭到黑客攻击。

据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档案,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文化的国家,人口达2,570多万,有华裔和印度裔等多种族。其中,六成人口是是穆斯林,基督徒约占一成。

马来西亚的《宪法》规定,马来人与生俱来就是穆斯林,换言之,他们是没有选择宗教自由的权利。有一些州署更规定,如果穆斯林更改信仰,将被视为是刑事罪,显示伊斯兰教拥有不可被挑战的至高地位。

按照阿拉伯文,上帝就是阿拉,在伊斯兰先知降世以前,人们已经以"阿拉"称呼上帝,即使现在,中东和印尼的基督教徒都可以自由使用"阿拉"来称呼上帝。但是这个词,来到马来西亚,却成了特别敏感的字眼。当地穆斯林禁止其他宗教团体使用"阿拉"字眼,和《宪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出现了冲突,使马来西亚这个多元信仰和多元种族的社会陷入两难。

天主教周报《先锋报》编辑安德肋神父说:"基督徒用阿拉一词,早于马六甲苏丹国时期已经采用。"他指出,第一本马来语字典是1631年出版的《马来-拉丁词典》,其中就已经包含了"阿拉"这个词。他强调,基督徒使用"阿拉"一词是"符合宪法保障的表达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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