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佈新規定,嚴格監控網絡新聞信息發佈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在任何社會都是應該被普遍享有的權利
9月25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聯合發佈了六章三十二條、合共五千字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即日起生效。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這是中國政府繼今年3月公佈監管互聯網「辦法」、6月底關閉所有政府不予備案的民間網站後,針對互聯網新聞發佈而作的新規定。

《規定》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社會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報導和評論全部納入監管範圍,要求登載新聞的網站及所登載的内容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得「洩露國家機密」、「破壞國家宗教政策」、「以非法民間組織活動」等。而在互聯網上刊載新聞信息的單位都必須經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審批或備案,民間經營的網站則只能轉載新聞,嚴禁自行採訪,外資也不得進入新聞網站。

此規定出台後遭到國内民間維權人士及海外輿論的紛紛批評。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9月26日發表聲明,譴責中國不斷縮小公民言論自由空間的做法。聲明指出,新規定的出台意圖不在規範網絡使用,而是要對網絡使用者進行恐嚇。法國《費加羅報》發表文章指出,北京政權在用10年時間成它a將中國因特網與世界隔離,將民主思想擋在防火牆外之後,對國內新聞信息傳播實施整頓,試圖集中控制。中國政府加強新聞檢查的結果是使敢於直言的記者被監禁,使報紙內容乏味,使公眾辯論空間萎縮。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克•馬可表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在任何社會都是重要的。我們明確支持這些權利,並認爲這些權利是應該被普遍享有的權利。任何限制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企圖都會引起美國的強烈關注。」

而中國大陸民間新聞網站「觀點」的創辦人吳偉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的採訪時表示,《規定》的内容並不新鮮,最重要的是網絡警察如何界定「危害國家安全」等問題。「公民維權網」創辦人李健則認爲,民間網站理應受到監管,但正確的方法是在違法後進行追究,而非事先用行政手段限制,這是違反憲法的做法。

新出台的《規定》對民間經營的新聞網站做出如下規定:註冊資本不可低於一千萬元人民幣,必須是單位經營,有十名以上專職新聞編輯,其中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工作三年以上的新聞編輯人員不少於五名。「維權通訊」電子雜誌創辦人楊銀波認爲,在此規定下,博客(Blog)、論壇都沒有資格貼新聞和消息,就是説「是個人就不用講話了」。李健則表示,實際上民間網站在這種規定下沒有生存空間。

中國網民人數近年來不斷增加,目前人數已超過1億,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中國政府在互聯網上過濾的不僅包括關於民主政治、官員腐敗、維護人權等方面的内容,也有大量關於宗教自由、宗教交流的内容。根據聯合國人權特派專員所提供的信息及衆多官方、民間機構2004年所做的調查,一批與中國大陸政府觀點相左的網站持續被封鎖,其中包括報導大陸家庭教會成員受迫害的「對華援助協會」網站、關注地下天主教神父的「自由司鐸」網站、「中國迫害調查委員會」網站、天主教香港教區網站、台灣傳教會網站等。Google排名的全球最受歡迎的前100個新聞網站中,有42個被中國政府封鎖。

一名中國網民在雅虎中國網站上發表文章批評新《規定》説:「這實在太荒唐!它不僅踐踏人權,違反民意,也導致黑暗。」但中國另外兩個大型網站新浪和搜狐則禁止網民張貼有關《規定》的討論。

法國政治科學院國際問題研究所主任研究員﹑中國問題專家白夏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指出:「現在中共強調依法治國,但他對法治的概念與眾不同,他認為法律有用,那麼他就把法律管轄的範圍擴大到無限,這樣他就可依法鎮壓異議人士。這就説明中共所講的依法治國完全不是真正依法治國,不是一個民主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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