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這個話題在美國社會並不陌生,華人基督徒對於這方面的認識和討論卻是少之又少。上週六首次灣區華人教會生命倫理研討會上,基督徒醫療專業人士鄭博仁醫生就此作出仔細的講解。
曾經一時轟動全美的Terri Schiavo安樂死案例裏面,Terri處於植物人的狀態,不能自己做決定,其已分居的丈夫與她本人的父母爭辯是否應該延續她的生命,更一度爭取到法庭上。其實Terri的生命根本無法挽留,但卻因此造成了雙方關係的破裂。面對這極具爭議性的問題,究竟教會能夠學習到什麼呢?教會應該對這件事有什麼樣的看法和行動呢?
鄭醫生指出對於安樂死,不只是一般倫理上的問題,更加是代表著信仰的立場;從抉擇中就能夠看到基督徒或教會是怎樣面對疾病、苦難與死亡的。安樂死或協助自殺的法案容許頑疾的人去選擇死亡。只是在基督徒的立場來看,鄭醫生説:「生與死的時間都是在創造主的手上。如果神的時候未到,我們不應該用自己的方法(比如安樂死)去加速死亡的來臨;可是時候已經到的話,我們也不用使用過分的治療去延長生命。」
在今日基督教倫理基礎已經被破壞的社會裏,人們對於安樂死普遍採取開放的態度。沒有看到神的主權的結果,就是不再把生命的價值看為絕對的,並且強調「自決權」,認為人對自己的生命應有最大的主權,甚至有選擇死的權利(right to die)。從1970年代開始至1990年代,美國已經通過了無數的案件,以法律來保障有自決能力的成年人拒絕接受治療以導致死亡。
不但在北美,連歐洲各國也是逐步以法律認可right to die。瑞士法律早已通過安樂死合法化,曾幫助超過450人以「安樂死」的方法來結束生命,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專程來到瑞士以這種方面來瞭解生命。據悉,所謂「安樂死」已經被濫用,有些想自殺的健康的人利用假的醫生證明文件,「合法地」結束了生命。
本年二月初,瑞士法律甚至通過了精神病人可以在理性的判斷下行使right to die。鄭醫生指出,這是非常矛盾的,因為精神病人不可能做出理性的決定。
另外,鄭醫生形容「把安樂死做的最徹底的」國家荷蘭。去年更通過了嬰兒安樂死,有殘疾的嬰兒的父母有權代替嬰兒選擇right to die,甚至有一個基督教宗派支持這種法律。
鄭醫生指出,這些現象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警號。對於全世界的道德倫理觀,有所謂的「滑坡效應」(slippery slope)或「流沙效應」(quicksand),一旦一個政府、國家領袖或立法者讓道德倫理標準鬆懈下來,其他人也會跟隨,結果會無止境地下跌。特別在這利主義、效益主義為重社會,殘疾、軟弱或年老的病人在right to die的法律下,有可能變成受到duty to die的壓力,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因此,鄭醫生提醒灣區的牧長同工及信徒,如果日後加州有為「安樂死」或「協助自殺」等一類法案公開投票的時候,應該要積極投票,並小心作出合乎道德倫理的抉擇。
最後一部分,鄭醫生精簡地列出了基督徒對於安樂死的立場和行動。首先,基督徒必須明白生命真正的價值和意義,看生命的神聖重於生活的品質(sanctity of life vs. quality of life),看生命的尊嚴重於生命的可用性(dignity of life vs. productivity of life)。每個人都是神按照自己的肖像創造的,無論遇上任何情況,人在神的眼中仍然是寶貴的,這就是生命的神聖與尊嚴。
第二,正如聖經傳道書上所寫「生有時、死有時」,生命的主權是在於神的,而不是可以隨著自己的意思來掌管控制。病人和醫生卻把自己當作是神,這樣的行為明明是「玩弄神的」(playing God)。
第三,面對疾病的困難與死亡,基督徒應該培養對苦難的意義及其特殊目的的認識,並且知道對付困難的屬靈原則以及如何去幫助受到病痛的人。對於基督徒來説,苦難是神給的磨練,人受苦的時候應該學習仰望同在十字架上為了愛我們的緣故而受苦的耶穌基督,在患難中也是與他一同受苦,在這樣的苦難中可以經歷他的愛和恩典。
安樂死的支持者常常提出一個論點——憐憫(compassion),因為病人有不能忍受的痛苦,所以要以死亡來結束這種痛苦,把他釋放出來。可是,鄭醫生以英文Compassion來解釋什麼才是真正的憐憫。 “Comp”是指 “with” 和 “together” ,就是「一起」的意思; “passion”是指 “suffering of Christ”,就是基督的苦難。原來Compassion的意思是 “to suffer with” 「一同受苦」。 真正對於臨終病人的憐憫,不僅是幫助他們減少痛苦而已,乃是和受苦的人一起受苦,在他們身旁鼓勵,用提早結束生命的方式來避免痛苦絕對不是最好的選擇。
第四,鄭醫生指出基督徒不單是反對任何違反聖經原則的有關安樂死的立法就行了,更進一步的行動是參與安寧病房(Hospice)的關懷事工,並且鼓勵填寫醫療事前指示(advance directive),讓病者對可能發生的臨終看護所要做的決定,預先清楚表明自己的意願,簡省不必要的矛盾與悲劇。
最後,鄭醫生總結道:「面對生命的抉擇,究竟誰是對、誰是錯?這個抉擇是生命的表現,也是代表教會生活的見證。就生命倫理來看,抉擇可以查看我們是怎樣的人,我們跟神的關係又是怎麼。基督徒可以自由作出選擇,但是應該按照神的旨意來選擇,但願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中作主。」
華人基督徒醫療專業人士談對安樂死的態度
柯嘉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