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文化达人维护"二次创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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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创作人预见这被称为"网络23条"的条例将严重影响言论自由及扼杀"二次创作"。(图:网络)
《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在立法会"拉布"下押后二读。这修订被称为"网络23条",不少创作人预见这被称为"网络23条"的条例将严重影响言论自由及扼杀"二次创作",更会将创作者、特别在网上流传物品者施以刑责,以言入罪,纷纷出动表达忧虑,要求政府转向,不让修例窒碍创作空间。

cantonhymn "fb like行动"表达忧虑

网络自发群体、以恢复粤语诗歌敬拜为宗旨的诗歌粤语翻译网络 (cantonhymn)发动fb like行动,望通过集体声音保守教内自由言论及创作的公民权益。截至今天(5月22日),支持者仍只有346,望在因拉布战而延长的二读前期间的5月31日前得到至少1000个支持。(详情按此)

cantonhymn担心一旦通过条例,在教会内外颂唱现存的翻译诗歌或改编诗歌等"二次创作",或参与其中创作,甚至在facebook上分享youtube诗歌等也可能触犯法例。更甚者,政府可跳过版权人主动检控分享者,一经定罪,每件侵权物品最高赔偿五万及监禁四年。

他们认为条例的主要问题在于拒绝将"二次创作"列作公平处理的豁免范围,修订后无疑等于禁绝一切网上分享活动。

教会方面,他们指出条将"扼杀粤语翻译诗歌创作发展,及令众教会/弟兄姊妹因以往分享翻译诗歌而面对遭检控的风险",呼吁信徒除了参与fb like外,亦让教会牧者关注有关条例对教会可能造成的影响。

西伯:"版权"行使过份则变"霸权"

教内资深创作人、共享诗歌创办人西伯认为"二次创作"是无可厚非:"我们的所谓创作都是建基于别人的东西,某程度都是一种"仿傚"。"

他认为由于技术的发达令复制变得容易,因而有了版权的出现以保障创作人。但若版权搞不好会变成"另一种霸权":"只要『拥有复制权者』大权在握──当保障的范围已经收窄到单单指向商家或商品,而不是作者本身,版权便反而容易流为扼杀创意的工具。"

他指出为了找到平衡点,欧美国家为了避免扼杀了大部份人的权利,容许二次三次创作,并以难入罪的条例来操作,但此次坐"条例"未有对恶搞及二次创作豁免刑责,就不免扼杀大部份的权利,以及创作人的创作自由,有违立法精神。

欧阳家和:"避免侵权"及"维护创作自由"应平衡

明光社流行文化项目主任欧阳家和认为,互联网世界向来鼓励创作,但"条例"令任何二次创作如拼砌、改图等随时受检控,令香港人、特别是年青人表达创意的空间严重受压。

他认为应该在避免侵权及维护创作自由二者取得平衡:"如何在避免侵权和维护创作自由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是十分重要的,特别对于一些根本不涉及商业利益和诽谤,纯粹为表达意见、讽刺时弊的二次创作,应该给予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