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對被囚牧師的家庭作出威脅
星期天,一班新教徒聚集在Le Thi Phu Dung在其胡志明市的家中主持的宗教活動。忽然四十名員警採用暴力中止了他們的活動,並指參與宗教活動的全部在場人士,都被指控參加「違法聚會活動、利用私人住宅進行宗教活動「。
根據越南政府一九九九年頒佈的宗教法規第26條,所有宗教活動只能在國家政府批准的場所和當局批准的領導人帶領才可以進行。但由於政府不繼阻止建造新聖堂和宗教活動場所,釵h新教團體只能利用私人住宅舉行宗教聚會活動。
早在警方對Le Thi Phu Dung採取暴力行動前,特別在她的丈夫Nguyen Hong Quang牧師在胡志明市法院接受審判期間,她多次遭到威脅和恐嚇,被指“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亞洲新聞報導,警方曾威脅她説,如果不放棄宗教活動,將強迫她及其子女離開家。
自由之家指出法官們不允術guyen Hong Quang牧師的證人出庭;並指控他「煽動反抗政府官員的行動「。當局又禁止西方通訊社記者旁聽法庭審理。
河內政府外交部新聞發言人Le Dung表示: 「在越南,宗教自由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障;並得到了貫徹落實。」
但事實上,政府於十五日才剛剛通過了新的宗教信仰管理法規,要求"任何活動都必須向政府提出申請才可以進行”。這顯示越南的宗教信仰還不是政府所説的完全的自由,但尚在它的控制之中。
資料提供:
宗教信仰分佈
佛教徒:54.14%
無宗教信仰者:21.8%
基督徒(多是天主教徒):8.16%
傳統民間宗教: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