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24岁健康女孩厌世竟获准"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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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一名身体健康的24岁女子厌世求死,竟在半年前得医生批准可以"安乐死"。批评者指这是"协助自杀"。

这名化名Laura的女子身体健康,并无病症,更喜爱咖啡和电影,交际亦无问题。但她厌世有因,她的童年有不少痛苦:一岁起就没有母亲照顾、父亲是个酒鬼。她6岁时便有自杀倾向,青少年时便自残,到21岁患上精神病,更被送进精神病院。

她向传媒表示,觉得自己的出生是个"意外",又认为生命不属于自己。终于半年前获医生准许安乐死,预计今年夏天执行。

比利时在2003年安乐死合法化,成为继荷兰后全球第二个准许安乐死的国家。此法例引起相当大的争议,反对者认为会有更多患抑郁症的病人或非末期病人滥用法例合法寻死,令更多人动不动就以死解决问题。

近年该国安乐死的数字不断上升,2011年,1133人安乐死,至2013年便升至1816人,升幅6成,每日平均5人安乐死。今年3月份比利时安乐死委员会公布,每年因心理疾病而走向安乐死的约有50人。

今年2月比利时更通过法例,让有末期疾病的孩子选择安乐死,只要得到心理学家和父母同意。此外,若医生评估心理因素后,认为病人无法纾解精神痛苦,亦可以批准"安乐死"。

安乐死支持者主要认为选择继续或终结生命是病者的权利,令一些承受极大肉体痛苦的人得到"解脱";但是反对者认为安乐死无疑于杀人或"协助自杀",医疗应用以维护及延续生命,不应用来结束生命。相信世界有主宰的宗教人士更认为只有神能掌握生死的大权,并且无人有权夺去他人性命,道德争议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