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黨政府將提高性行為合法年齡

從14嵗提高至16嵗,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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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保守黨新政府的司法部長Vic Toews(塔維斯)日前表示,新政府的第一個行動將是提高性行爲合法最低年齡,從現在的14歲提高到16歲,以此作為司法改革的一部分。

據LifeSiteNews報道,Toews先生在新政府的第一次核心小組會議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希望看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儘快將年齡由14嵗提升至16嵗。」Toews解釋説,法律只是想保護青少年不受到成年人的性侵害,無意妨礙他們的自由。

加拿大目前此項法律制定於1892年,加拿大規定的合法性行爲的年齡在西方國家中為最低——14嵗。雖然保守黨成員一直在為提高合法性行爲的最低年齡做出努力,但是未曾取得成央C在2005年9月,有關提高同意性行為年齡法案被新民主黨、魁人黨和大部分的自由黨成員以68張反對票駁回。

如今提高合法性行爲年齡的需求越來越強烈,釵h犯罪案件起因是與成年人在網上誘惑十多嵗的青少年有關。在大選前夕,基督教團體和維護生命組織均提醒選民要將對提高合法性行爲最低年齡的立場作爲衡量候選人的標準之一。Evangelical Fellowshiop of Canada(加拿大福音團契)説,對於少年人來説,最好的保護他們的方法為提高合法性行爲年齡。

若新法律通過,與14或15嵗的青少年發生性行爲的成人將屬違法,違法者將被檢控。在現今的加拿大法律下,除非侵害者是受害青少年十分信賴的人,否則不能起訴。

新法律將會包含一個「年齡相仿」的特例,即未達到合法性行爲年齡、但年齡相近的青少年發生性關係將不會被處以犯罪罰款。

目前加拿大全國對此提議的反應是贊成為主。現此法律有望於今年春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