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实为宗教案件?法律学者呼吁审查有关宗教规定

因印刷、散发基督教书籍而在今年4月底被当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名逮捕的安徽淮南市家庭教会牧师王在庆,案件6月初被当地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局。王在庆的妻子张洪彦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目前他们正设法为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据悉,淮南市公安局4月25日、26日两天接连对王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搜得包括《赞美诗歌》、《生命季刊》等在内的16种基督教书籍作爲"非法经营"罪证。王的银行卡和电子琴也被扣押。

对华援助协会会长傅希秋牧师表示,与早前北京蔡卓华牧师的案件一样,这是当局再一次以经济犯罪为借口进行的宗教迫害。他透露王在庆第一次受到传讯时是因爲基督教宣传的问题,而王在印刷、派发圣经时也没有涉及经营行爲。

而据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的查询,逮捕王作庆的是负责宗教案件的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而非负责经济犯罪的经济侦察大队。该名记者由此推测,王被逮捕的真正原因并非经济犯罪。

为此案提供法律协助的法学博士李柏光表示,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及公安部1988年10月发出的"关于制止和处理利用基督教进行违法活动的通知"规定,只有在政府批准下才能出版基督教经典、书籍;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举行宗教集会及散发宣传品等。但这些规定与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是背道而驰的。

李柏光说,自己正与一些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准备上书全国人大,要求他们按立法规定来审查这份"通知"。"因为它完全是违宪的,而且是88年通过至今还在执行。"

据对华援助协会发布的消息,43 岁的王在庆牧师是安徽亳州人,右腿因患严重的小儿麻痺症而失去了行走能力,走路需要靠拐杖。1993年受洗成为基督徒后,王在庆在淮南开办家庭教会,从事讲道、教会治理,传福音的足迹更遍布江苏、浙江、汉口等家庭教会,是一位具影响力的牧师。对华援助协会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王在庆牧师,若要进入司法程序,则希望"有一个公正公开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