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参院昨通过限制未成年跨州线堕胎法案

国会参议院昨日 (7月25日)经过一轮辩论后,以65票对34票通过了一项堕胎法案,规定带未成年女孩子跨越州线堕胎前必须先知会其父母。然而此决定与去年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差异甚大,总统布殊已令解决这些差异。

参院昨日通过的法案保障怀孕女性及其父母不被起诉,此外在少女的性命受到威胁时协助堕胎的情况亦将获豁免。法案亦特准有暴虐倾向父母的女孩在不知会父母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堕胎。

而众议院去年通过的法案与参院有明显差异,它规定医生为来自其他州份的未成年人士进行堕胎的话,必须于堕胎前24小时知会其父母。

在昨天参议院法案的65个赞成票中,14票来自民主党、51票来自共和党。4名共和党议员投反对票。

现时六个州包括康乃狄克州、夏威夷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华盛顿州及哥伦比亚地区均未订立保障父母知情权的法例;而另外九个州,包括阿拉斯加州、加州、爱达荷州、伊利诺州、蒙大纳州、内华达州、新汉普州、新泽西州及新墨西哥州现有的堕胎法则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民主党议员担心,此法令一些父母具虐待性或被父母严重忽略的未成年少女得不到应有的帮助,然而亦有议员认为,不能因为一小部份坏父母夺去大部份父母对子女堕胎的知情权。

民意调查显示,75%被访者均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堕胎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