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未婚妈现身说法 婚前性受香港社会关注
这名化名"欣欣"的未婚妈妈出席一记者会时表示自己13岁尝禁果,16岁第一次怀孕,但由于男友不喜欢小孩而选择堕胎。
甜蜜却没有婚姻规范下的性行为无法带来美满的后果。17岁时欣欣再度怀孕,并把他生下来,但不料两母子遭男友毒打,男友后来更另结新欢。绝望下她几乎要抱著孩子跳楼自杀,幸邻居劝阻而未有了结宝贵的生命。
她虽然不后悔诞下孩子,但却承担著独力抚养孩子的压力。更由于求职时向雇主坦白表明自己需要照顾孩子,求职屡屡碰壁。而找人照顾孩子亦令她苦恼,因为托管孩子动辄需要5000元,令她难以负担。
帮助未婚妈妈问题的"母亲的抉择"2008年4月至今年2月的数字显示,仅在11个月内便收到207宗求助个案,较前年增加一成。更令人担心的是此数字仅冰山一角,未能反映未婚怀孕的真实数字。未婚怀孕少女选择北上深圳堕胎情况日见普遍,情况令人忧虑。
相信上帝创造的基督教认为每个生命都是神所赐,堕胎这人为夺取无辜小生命的行为与杀人无异。基督教团体亦关心堕胎对女性身心灵的害处,并以提倡贞洁运动的积极方法鼓励年轻男女爱惜自己的身体,并为自己未来的丈夫或妻子保守贞洁,以缔造真正美满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