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通过法案允许同性伴侣教堂行婚礼
丹麦在1989年成为全球首个将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同属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瑞典和冰岛对同性恋的态度也极其开放,它们均支持同性婚姻。
《澳洲世界新闻》(World News Australia) 报道,丹麦教会事务部长Manu Sareen回应投票结果时说,"这是同性夫妇和异性夫妇之间的平等,是一大进步。"
该法案的一个附属规定是,反对同性恋的牧师有权拒绝爲同性伴侣主持婚礼。丹麦国会中唯一反对该法案的丹麦人民党称,政府不应改变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定义,并指该法案强迫基督徒接受这种改变就是侵犯宗教自由,使之成为一个违宪的法律。
在丹麦国会已经没有议席的基督教民主党宣布,他们将发起反对该法案的集体诉讼。一名基督教民主党前国会成员Per Oerum Joergensen甚至声称,最近的一个民意调查显示"由于此法案,444万位教会成员正在考虑退出教会。"据悉,他们也会加入反对该法案的诉讼。
《澳洲世界新闻》报道,80%的丹麦人(即大约450万人)是国教"信义会"(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的成员。介绍丹麦的网站Denmark.net则指比例爲85%,另外有3%人口信奉罗马天主教,2%人口是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