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6月29日在日內瓦首屆人權理事會上,通過了《強逼失綜問題公約》與《土著人民權利公約》。數個國際性基督教福音派組織對此表示歡迎。
根據聯合國資料,「強逼失踪」是指「一個組織或機構強迫一個人從公眾視線中消失,其方法可以是關押,也可以是殺害。」根據2002年7月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規定,此屬「危害人類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而聯合國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是幫助失蹤者的家屬確定這些失蹤者的下落。
在29日會上,有45個條款的《強迫失蹤問題公約》獲得全票通過。此公約的內容保障了被政府拘留的人,包括把大規模或有系統的強迫失蹤定為國際法的「危害人類罪」、政府必須對所有被拘留者進行正式登記,以及政府不能秘密關押任何人等。
而《土著人民權利公約》則在經過近20年的討論後有了突破,會上通過了《土著人權利宣言》,保障土著人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除加拿大和俄羅斯兩國投予反對票及12票棄權票外,此公約獲得30票大多數通過。《土著人權利宣言》明確地表明每一個人作為個人或羣體的一份子,擁有所有人權及根本的自由。而締約國有責任將此實現。
安南秘書長在開幕致詞時説,他表示會儘早審批和核準這兩份文件,並表示理事會的工作將為長期生活在恐懼黑暗之中的人帶來希望。
五個國際基督宗教組織對此結果表示歡迎,他們包括普世教會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WCC、世界路德宗聯盟 (the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 LWF)、進正義與和平道明會 (Dominicans for Justice and Peace)、方濟各會國際 (Franciscans International)、國際天主教協會 (Pax Christi International)。他們早前已向聯合國提交一份聯合聲明,要求通過這些公約。這些組織亦於近年積極在前線倡議公民社會議題。
普教協一位執行員Dr Guillermo Kerber認為這兩份公約令國際法在保障受害者權利上邁出了正面的一步。「它表示了新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能果斷地保護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這是值得讚揚的。」
基督教組織亦透露,對與會的非政府組織在大會上能充份參與討論表示滿意。「他認為此次會議體現了公民社會的開放精神、互相的會議本質,希望能繼續施行於聯合國以後的管理方法中。」世界路德宗聯盟人權及國際事務總幹事助理Peter Prove説。國際天主教協會秘書長Etienne De Jonghe亦説:「希望這次協議,將為消除強逼失踪及為強逼失踪者的家庭帶來和平邁出一大步。」
在提交予聯合國的聯合聲明裡,五個基督教組織將監察該委會是否為被歧視、剝奪、欺壓及受到暴力對待的人爭取生存權利。他們亦將與聯合國新的人權委員會一起倡議公義與人類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