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戀愛婚姻應該遵循哪些聖經的原則和教導呢?以下十點提醒幫助單身基督徒在婚戀中發現神的旨意並建立合神心意的婚姻關係。
一、愛情要建立在真愛的基礎之上,沒有真愛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情誼。如果談戀愛是出於父母或其它方面的壓力,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愛情。
即使進入了戀愛關係,一旦發現彼此之間沒有真愛的話,也不可勉強結婚。即使失戀也比生活在錯誤的婚姻中要好,因此要在婚前做出謹慎、正確和勇敢地選擇。
二、愛情通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見鍾情式,一種是「馬拉松」式。一見鍾情的雙方出於一觸即發的喜愛而交往,這種愛情看似很美,但是成率並不高。「馬拉松」式的愛情要經過很長時間的認識才產生愛意,這種方式有時會讓人等得很痛苦,但是一旦成
也會非常穩固。
《雅歌書》1章7節説,「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如果一個人對你還沒有好感,你強求對方或者試圖以一種唐突的求愛方式來打動對方的話,只會把對方嚇跑。因此,教會的單身弟兄姊妹可以先從友情發展成愛情。
三、教會一些熱心的老弟兄、老姊妹經常會對兩個單身弟兄姊妹説,「你們相愛,是神的旨意。」但是,是不是神的旨意,戀愛雙方自己最清楚。因為神的旨意不會只給一方有感動,而是雙方必定都會有感動。所以,切勿單以「神的旨意」而急於求成,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很難幸福。
四、成戀愛以至到結婚,雙方一定要懂得取悦對方(真誠毫無欺騙成份的)。尤其是姊妹們比較重感受、重情意,比如希望愛人記得自己的生日。
男女有別,各有所好,戀愛雙方如果能夠知其所好,取其歡心,將有助於戀愛成也會使愛情浪漫多姿。
五、作為子女,在婚姻大事上要尊重父母(但不是盲從);作為父母要開明,尊重子女的決定,給予子女充分的信任和必要的提醒,千萬不要出於好心卻做得過頭。
六、共同的信仰、理想和愛好是愛情恆久的重要因素。就如兩個人同乘一條船出海,他們卻沒有共同的目的地,所以行到半途,只能爭吵、分道揚鑣。沒有共同信仰、理想和愛好的人,也難免遇到同樣的問題。
七、祈求神的旨意,不是求籤算命。要查看神在我們人身上有什麼計劃,自己身上的計劃和對方身上的計劃是否可以配合。如果是筷子和湯勺,在一起便可以一同享受人生的宴席。
八、由於年輕人血氣方剛,加上社會的風俗影響,婚前性行為在基督徒中也很普遍。但是這是一種不成熟的行為,一旦發生,只能導致雙方都受傷害。這種傷害還會影響以後的婚姻生活。
但是一旦發生了婚前性行為,當事人責無旁貸,也就是説,只要女方同意,男方就應該與其結婚,給她一個幸福的婚姻生活。當然,這必須要在男方還沒有家室的情況下。
九、愛情需要建立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最能令對方感動的是真情和坦白,最能令對方傷心的是欺騙和虛偽。
對於已婚人士,絕對不能欺騙人,再去談戀愛欺弄別人。離過婚或已有子女而再談戀愛的人,不能向對方欺瞞自己的真實情況;患有精神病,或其他重病的人,也不能隱瞞。任何有損愛情的隱瞞行為,均是不道德的,基督徒也不能贊同。
十、聖經説,「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歌8:7)人需要愛情和麵包,但是為了貪財而犧牲真愛,或者以錢財換取愛情,都是不好的。
人若有真愛,平淡的生活也會很滿足。就像《雅歌》所描述的,相愛的兩人能夠出雙入對,即使沾上田間的淤泥,宿在鄉間的陋屋也會自得其樂。 (雅歌6:11)
愛情是很美好的,人生若沒有愛情,就像樹不會長葉,花不會盛開。基督徒有得救的福分,也應有愛情和婚姻的福分。
希望單身基督徒不可自作主張,而要凡事依靠主,求神帶領建立合神心意的家庭。
基督徒戀愛婚姻十大提醒
邵希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