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亡法(俗称安乐死),目前在美国七个州已属合法行为,基督徒是不是应该支持这么一个法案呢?对此"晨星之光"福音事工创人寇绍涵牧师从"生命主权"和如何定义"尊严的死亡"两个方面作出回答。
寇绍涵牧师指出,从从根本上来讲,我们不是生命的创造者,生命也并非宇宙演化偶然出现的产物,我们是神所创造的,因而生命的主权在神手中,人并没有终结生命的权力:"神怎么样带领我们,我们都去面对,所以基督徒反对自杀。"
从这个角度出发,安乐死即在一定条件下申请让医生协助自杀,是基督徒应该反对的。
接著寇绍涵牧师著重辨析什么叫做"尊严的死亡"或真正的"生命的尊严"。他指出,当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条件较好的环境中的时候,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所谓的尊严的死亡,就是我能够在一个比较理想的条件里面去终结我的生命"。但是以此为标准的话,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人都不能算作"尊严的死亡。"因此他说到,"如果要是一个真理,它必需要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而不是只是看我的感觉或者说我的周围是怎么样的。所以那个尊严恐怕不能够按照我们的条件来看。"
寇牧师指出,生命的尊严或品质并不是由客观的环境条件决定的,那些在苦难中的人他们活出来的生命力、活出来胜过问题困难的能力,那是"更大的尊严"。
其次要从更广泛的角度理解生命"尊严"的意义:"其实对于一些生命垂危的病人来说,仅仅靠药物来维持,对他们的家人,对他们个人都有一个很大的压力和挫败感,生不如死的这种拖延的方式对他们来说是很残忍的。"
他说:"不论是疾病的苦难,或者其他的苦难,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逃避,圣经告诉我们是靠著神去胜过 ,去面对。"
神并没有把我们从苦难的世界中抽离,是希望我们面对苦难能够靠著仰望神,倚靠神活出不一样的生命力,即使"在生命最后终结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面,仍然是一个学习倚靠神的机会,仍然是可以活出使命见证的一个机会。"
一位听众问到:"那如果医生宣布已经脑死亡了,已经放弃治疗了,我们基督徒如何面对这样的一个情况?"寇牧师回答说,首先我们应该想清楚"死亡的定义是什么。"医生专业跟能力也是神所赐的恩赐。如果从医生的专业判断已经是脑死亡,那么也就是说神给医生的这份医病的祝福也已经到此为止了,我们就可以接受这个人已经生命终结,至于后续的这些作为是因为现代科技所带来的则不一定是我们一定要去进行的,反之则要尽力维持生命。
他特别提到,有一些人不愿意在父母脑死亡之后接受事实,想要靠著科技不愿意拔管,认为这是孝顺的表现,他指出,"当父母有知觉的时候表达孝顺,"要比在已经脑死亡的情况下"表现自己很孝顺"要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