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同性婚姻 (二):由"宽容少众"到"强逼大众"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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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法律协会会长戴吉斯博士(Dr. Brad Dacus)
(读上文: 法律与同性婚姻 (一):挽救失落的道德良知)

今年年初,五万以基督徒为主的巿民不顾公众及媒体的谩骂声,聚在政府总部,向政府表达对香港同性恋合法化的忧虑。基督教的神职人员、神学院院长、关怀同性恋机构的代表、家长团体代表甚至同性恋者带头,盼望香港公众能以欧美向同性恋开放的国家为鉴,前瞻同性恋合法化对整体社会及下一代的影响。

本部在美国加州的太平洋法律协会会长戴吉斯博士(Dr. Brad Dacus)多年来一直观察同性恋运动的发展。他关注美国如何由不接纳同性恋,到通过一连串的法律诉求,整个国家上下向同性恋倾斜的过程。他认为其他国家亦要对这种看似在促进平等、却渐进式地扭曲了人权定义的运动有所认知,因此将多年所见的与大家分享,引以为鉴。

记:同性恋运动如使用法律的帮助,扭曲了自由和人权的定义呢?

戴:
这是怎样开始呢?同性恋运动的发展一直保持增长,而且甚有策略。他们的第一步就是要通过法例禁止对同性恋者作出骚扰。表面上这对没过著同性恋生活方式、以及有著很强道德和宗教信念的人没什么威胁。毕竟基督徒又怎会故意用什么东西骚扰任何人呢?即使认为别人需要有改正的地方,我们也会用爱心来沟通。

那是第一步,而他下一步目标就是利用"宽容"作为保护伞,不单单希望不被骚扰,更是要令社会对他们生活方式和道德的任何负面声音完全消失。所以,他们用法律途径推动"反骚扰"和"宽容"法案。维护同性恋者权益的律师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等组织都迫使州议员和国会议员在法院通过法案。然而,他们不只满足于落实法案,还要限制人们在工作场所的言行;公立学校亦如是。他们更将这些法例纳刑事化。

下一目标就是"接受"。"接受"与"宽容"完全不同。宽容是你为了要尊重人、尊重一个自由社会,而忍受一些你认为可指责的行为、甚至是忍受令你非常愤怒或冒犯你的东西。接受则是拥抱一些你认为好、认为美好的事物,就是你身边所爱的事物中,一些能给你鼓励的东西。他们开始以多种形式推动"接纳同性恋运动",并在学校、工作场所和公共政策等地展开——俨然是强迫性的接纳。事实上,政府也在接纳同性恋准则的影响下通过同性婚姻,承认其法律地位及相关的福利和权利,由此给予他们肯定。

比如学校会邀请同性恋者到学校讲说,起初都是大学生,后来是高中和初中生,继而下到小学和幼稚园,最后进军到学前阶段的小孩。他们修改所有级别的课程材料,例如在加州,就有指令要学生从幼稚园开始学习历史上的同性恋传奇人物,现在此指令经已变成加州的法例。而基督徒和维护家庭的活跃人士就尝试发动联署行动争取全民投票,希望废除该法例,加州的父母都能参与。由此可见,同性恋运动已成了把同性恋及其生活方式正面地推销于人前的一种宣传手段,而不再单单是加州的公立学校导修的一个理论了。其祸害可以是很严重的,但我认为它们在某程度上已被遗忘。

在刑事法规上,他们又再跨进一步。州政府初步已采用"仇恨罪"法例,此条例令同性恋者在受袭案件中得到更多保障。例如甲和乙都进入了购物广场,甲决定向他认为是同性恋的人开枪,乙则向红头发或肥胖的人开枪。按照传统美国宪法,受害者均可享有相同的保障和抗辩的机会,但仇恨罪犯法却说"不",袭击同性恋者的那人比向过重或红发者施袭的人要受到更重的惩罚。因此透过刑事法,同性恋者已将自己提升到比一般人拥有更多的保护。不幸地,这法例又已扩展到将对同性恋不利的言论刑事化的地步。

加州亦已通过仇恨言论法,禁止对同性恋者发表关于同性恋的负面言论。虽然在执法上有所限制,但现已有一个用仇恨言论罪对付一位牧师的案例。这位牧师印刷了含有关于基督徒和回教内容的福音传单,并没有论及同性恋,但这仇恨言论法除了适用于性的层面同时也适用于宗教层面上。他印刷了25行写有"Jesus the Mohammed(耶稣穆罕默德)"的福音单张后,就被带到洛杉矶的一个仇恨犯罪法庭,恐吓他因违反仇恨言论法而遭到刑事起诉。我们太平洋法律协会代表他提出抗议,法庭后来让步,也没有建议将个案移交大陪审团。一个牧师仅仅因为发行福音传单就已经很容易踩地雷,更不用说讨论《圣经》如何讲论同性恋行为或其他了,所以情况是非常严峻的。孩子在学校或班上表达基督徒对性取向的观点和角度时也往往会被休学和处罚。

一个例子是,在加州Sacramento的公立中小学校都在"沉默日"以集体静默的方式来表示支持同性恋和变性。然而有些委身的基督徒学生,主要是俄罗斯和乌克兰的移民在当日穿上印有新约圣经的T恤,上面列出基督教所谴责的罪行。在那长长的罪行列表中,同性恋位列在其中。最底下则印著"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的经文。这些学生被警告若不把T恤反过来穿就可能会遭停学处分。但他们坚持不愿向校方屈服而牺牲真理。他们都来自信仰受压制的国家,因此并不想放弃自己宗教的权利,决定用自己方式穿上那件T恤,结果随即被赶出校园以及被停学。这事令他们不能上学,我们太平洋协会代表他们争取,最后为他们争取彻底复学。

有其他例子是学校可以明正言顺地审查基督徒学生所出的同性恋异见言论。但这运动其实并不止于推广同性恋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亦是要促使人们接纳变性人和易服癖者。典型的例子是,他们故意高举历史中同性恋的人物的同时,亦同时积极宣扬"据称"在历史中找到的变性及易服癖的人物。我说"据称"是由于同运拼命地硬推一些"代表性人物",洛杉矶联合校区就曾自行派发单张,宣称已故的林肯总统是同性恋者。我肯定他的儿孙定会反对这说法。

另一个例子在加州奥克兰的红木高小学(Redwood High elementary school),那儿就有一个"易服者曝光计划"(Cross-dressers sensitivity program),由加州教师协会(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赞助,让易服者会到红木高小学向一年级和幼稚园的小孩演说,教他们外面看来是男孩的人"里面"也可以是女孩,或外面看来是女孩的人"里面"也可以是男孩,所以你可以是男生、女生,也可以二者皆是,或二者皆非;他们又说,男生也可以用涂甲油。这种令人吃惊的教导不但损害了父母教养孩子的权利,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专家亦一致认为举对不断探索自己性别身份的孩子有所危害。学校所作的本是确定学生的性别身份,给他们性别的安定感,但他们(高红木小学)所作的只令他们产生怀疑与混乱感——就是造成与变性及易服癖等心理毛病的那等因素。令人相当吃惊的一件事实是——根据《精神失调的诊断和统计手册IV》这被定为一种心理病。他们推行这些计划,显出他们真的渴望迅速得到政治上的认同,让他们能推广这种生活模式。他们层层递进推动的这些,促成了今天的不幸。

记: 你很清楚地阐明了他们如何透过不同的方法和倡议,意图改变当今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戴:
他们倡议的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要将基督教边缘化和将其影响最小化。不幸地,一些美国主流教会受到他们的压力时,改变了原有的神学观,他们的态度完全与圣经教导背道而驰。为了取悦人,他们不单在会友中拥抱同性恋,教会领袖亦然。因著这个,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里出现向著坚守圣经的教会的压迫。他们选择继续支持异端性的领导,又或者离开原有教会另起炉灶。有的宗派甚至被逼要改掉名字。那些宗派的领袖明显地非常轻率、并对坚守圣经的一方满怀仇恨。他们不惜将教会停办,开除异己,并占领整个教会——即使他们在教会土地或建筑上未付一分一毫。虽然他们强夺了教会的权力并加以滥用,又向基督的跟随者施压。不少宗派出现这样的情况。基督教会本应由爱神及敬畏神的人所建立,但现在却被取悦人而不求神喜悦的领袖结束——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

(读上文: 法律与同性婚姻 (一):挽救失落的道德良知)

(在下篇报导中,戴吉斯博士将分享太平洋法律协会在加州抗同性婚姻运动的一手经验,敬请留意稍后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