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州最高法院周三 (7月26日)一裁决支持禁止同性婚姻。法庭裁决称联邦宪法并没有给予同性婚姻的权利,各州立法者有权将婚姻限于一男一女的结合。
此判决以5比4票数通过。法官Barbara Madsen在判词中指出州宪并不支持让两位同性的人结婚,这是为了确保人类的繁殖得以持续、并保障孩子得以在亲生父母的家庭中成长。
昨天的案件涉及19对同性恋原告,他们控告华盛顿州98年的婚姻维护法案 (Defense of Marriage Act Law)把婚姻规限于异性恋者的做法违反联邦平权法,后来华盛顿州的金恩郡及达尔特郡法官于04年判决同性恋者胜诉后,州政府上诉最高法院。此案于昨日于最高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同性恋原告败诉。
此案与本月初纽约上诉庭的判决十分雷同。该案法官以确保孩子的稳定成长为理由否决同性婚姻。至今麻州仍是全国唯一容许同性恋婚姻的州分。
华盛顿州最高法院支持禁止同性婚姻
陳麗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