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高等法院拒絕駁回反改教法
2007年,印度喜馬偕爾邦通過立法禁止非法改換宗教信仰。該項法律禁止任何以保護弱者為藉口的傳福音活動,實為嚴格限制基督徒的宗教信仰自由,並限制其他宗教信徒改信基督教。
日前,印度高等法院拒絕駁回這項法律。宗教自由維權人士已將高等法院對這項法律的裁決上訴至印度最高法院。比起其他國家更加嚴厲的限制宗教自由的法律,印度的反對改換信仰法乍一看非常合理。
該項法律規定,任何由於「強迫、欺騙或誘導」原因而改信基督教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其中「誘因」包括:應许借著耶穌基督裡的信心可以得到永遠的救贖,建基督教學校、醫院或孤兒院,建設或維修損壞的房屋,以及關懷窮人。
這項法律由當地印度教警官負責執行,一經發現「引誘」改信基督教的行為,將被視為違法。
印度有28個邦,12億人口,其中90%的印度人是印度教徒,只有2.6%是基督徒。印度教徒害怕印度教信仰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威脅,便採取極端的措施來阻止人們改信基督教。
同時,基督教人士常為印度受壓迫的1億5千萬達利人(Dalits,又稱「賤民」,為印度社會嚴格種姓制度下不同種姓通婚者的後代,最受鄙視)請願,基督徒相信達利人也是按著神的形象被創造的,他們有和其他印度人同樣的尊嚴、盼望和自主權利。這也使得印度社會中高級種姓的印度教徒感到恐慌。
除了頒佈反對改換信仰的法律之外,每天都有印度教徒追打、威脅、恐嚇、甚至殺害改信基督教的人。许多極端的印度教徒甚至要求將所有非印度教徒清除出印度,並將印度(India)改名為Hindustan。
2006年,印度恰蒂斯爾邦通過一項反對改換信仰的法律:要求想要改信基督教的人提前30天向當地民事部門提交一份事前通知。今年8月30日,一印度國家高等法院駁回了這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