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参议院通过保护同性婚姻民权修正案 基督教领袖表震惊

维护传统婚姻人士则发起签名行动,寻求修宪禁止同性婚姻
据美国基督教妇女组织Concerned Women for America透露的消息,一项名为2005年公民权利修正案的法案于本周二获得加州参议院的通过,进入宪法小组委员会等候表决。这个消息在加州衆多维护传统婚姻的基督教领袖中间引起极大的震惊。

这项以21票对15票通过的法案,旨在将性倾向加入加州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和1968年通过的公平住房法案的保护范围中,其中也包括改写加州法律对婚姻存在于一男一女之间的规定。它所定义的"性倾向"为:"在自愿的男女成人之间发生的同性、异性及双性倾向或行爲"。

但文化与家庭协会(Culture and Family Institute)总监Robert H. Knight则指出,"性倾向"的内涵十分广泛:"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有超过20种不同的性倾向。这里几乎可以包含任何内容。"

他又表示,由于对"倾向"的判定没有外在可见的标准,该法案执行起来只能依据"别人在卧室里可能干了什麽或想了什麽"。

加州现行的民权法案及公平住房法案保护民衆不会因种族、肤色、国籍或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但Knight说,目前被提出的性倾向修正案与这些民权法案相比"很不相同",并非用以矫正实际存在的歧视,也不是要解放被奴役、被政府公然施以差别对待的人。

2000年,加州公民投票通过第22号提案,将婚姻限定于一男一女之间。该提案在全加州58个县中的52个获得了支持。

Campaig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会长Randy Thomasson说,支持性倾向修正案的人是在践踏民意和州宪法。"当我们的法律制定者这样做的时候,神还怎麽能祝福加州呢?"

目前,维护传统婚姻的基督教领袖正在加州发起签名行动,支持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结合的议案加入明年6月的公民投票中,通过修改州宪法彻底禁止一男一女以外的婚姻形式。加州公民可在网站www.VoteYesMarriage.com上投票,而议案必须在今年12月24日前获得至少598,105个签名支持,才可正式成爲明年公民投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