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九条订明,儿童有权与父母同住。如果与父母分离则1有权与父母保持联系。但是对于被同性恋领养、或用生育科技来"制造"的孩子来说,他们将永远无办法得到完整家庭的抚养。多一个母亲,并不能取代失去了的父亲;同样有两个父亲亦不能替换女性特有的母爱。
每个人都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一本名为《双母孩儿》的童书讲述了一个由两个女同志抚养的十岁孩子的寻根故事。故事中孩子虽然得到两个"妈妈"的爱,但当他长大后发现别的同学都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时,他才发现每个孩子都是由父亲和母亲结合而成的,也就是发现在两个"母亲"以外,他是来自一位缺席的父亲。
后来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体特征原来来自一名男性的捐精者,于是产生了莫名的失落感,并渴望著父亲陪伴成长。
同性恋者最大的口号是爱,并指同性恋家庭亦能给予孩子足够的爱,但此书无疑点出了同性恋家庭养育孩子的最大缺失,就是不能取缔与孩子生命相连的异性父/母的血肉关连。虽然书中并没有否定同性母亲的爱和照顾,故事主人公甚至表达了对"妈妈"和"妈咪"的感激,但亦掩不住对生父的思念,以及对父亲陪伴成长的渴望之情。
随著各地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恋者亦变本加厉地争取各样婚姻的权益。虽然这种逆常的结合令他们无法产出下一代,但他们亦千方百计地争取养育孩童的"权利",甚至不计后果、不惜一切要借助生育科技达成他们的愿望,因而产生不少像故事书孩子一样、只能带著缺乏父亲或母亲的遗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