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首尔一对男同性恋者2019年结婚,其中一方在医保系统上登记成为"被抚养人",首尔行政法院否定及判决原告败诉。
现年32岁,报称在同性恋团体工作的金勇敏,在服兵役时跟队友苏成旭相恋,并且于2019年举办婚礼,但在南韩宪法下婚姻只限于男女结合,同性婚姻并非合法,两人并未向户政机关登记,这视为"事实婚",即无登记结婚,但过著伴侣关系的婚姻生活。
2020年2月金勇敏在医保系统上,将苏成旭登记为"被抚养人",作为保费受益人以方便照顾体弱多病的苏成旭。
据韩联社报导,首尔行政法院7日对该案件进行判决,原告人败诉。
法庭指出,不论最高法院及宪法法院的判例,以及社会普遍对婚姻的观念,都是维持一男一女夫妇的婚姻体系,同性恋者结合不包括婚姻范围之内,因此无办法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婚姻在本质上看齐,以该等原则作为判决基础。
法庭并且表示,婚姻制度乃社会文化发展的产物,不能单凭对个别的法令解释,便将婚姻的意义拓展到同性之间,其他国家以个人由自由为理据,开放婚姻制度至同性结合,但在韩国社会有违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