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和司法"—— 圣经"和好"原则在司法的演绎
PFI董事及亚太区代表李志刚谈"复和司法"改革
但是,引人深思的是,三种刑法制度并没有达到消除犯罪的最终目的。目前,世界各地不同程度上存在这监狱超额收容危机。如何解决这一不可忽视的现象?"复和司法"应运而生。它的英文为“Restorative Justice”,联合国称之为"恢复性司法",被称之为"松解全球监狱超额收容危机的良法"。
鉴于"复和司法"的良好效果,近日结束的在香港举行的国际监狱团契(PFI)全球会员大会上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节是"复和司法"在各国推展的报告。之后大会20位会员并港澳台20多名学者,参加了从19日至21日在深圳举行的"刑事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探讨如何将"复和司法"放入中国司法改革里面的问题。
为了使读者更加详细的了解何谓"复和司法"及其对全球社会的深远影响,本报专访了PFI董事及亚太区代表、香港监狱团契主席李志刚先生。
问:基督新报记者
李:李志刚先生
「何谓「复和司法」:让犯罪者生懊悔、受害者怀宽恕
问:你在监狱契事奉多年,你可以介绍一下"复和司法"吗?
李:这几年我深受感动。我从事监狱事工已经有21年,看到在监狱跟进犯人可以很容易,但是他们出了监狱就很难,如"大海捞仔"一样。因爲"仔仔"在监狱三无忧,有我们探访关心,但出监狱后,他们在社会上被人唾弃,不被人接纳、没有饭吃,有的连亲人也不理他们。这个感受是很真实的,不是观念。罪犯不是一出生注定做罪犯的。当中固然是人品不好的人去犯罪,但很多是因爲走投无路才犯的。
我很高兴看到PFI这几年大力推动"复和司法",或者説是"复和公义","Restorative Justice",就是如何通过复和形式处理罪恶。
现在的刑事司法是这样的,罪恶发生了,比如打人,很简单,打人者被拘捕,上法庭,然后说"我认罪",被判半年监禁。而受害人被人打了,他看著打人者被判刑,然后就file close。但是,file close,是否说这个罪行就解决了?你我都知道答案是"否",这个罪行还会延续的。原因是我们没有问到"你爲什麽打人"。或者是有问,只是表面回答说"因爲我……"。
"复和司法"是什麽?刑事司法制度就是要强调公平、公义,但是判刑然后close file是否代表真正的公义?这个未必是真正的公义。説不定受害人已经被人打了10次,1次还手,就被人抓了。没错这一次打人是罪行,我们不会否认的。但是我们有没有问真正的"爲什麽要打人"?
"复和司法"提供一个法律的途径,容让受害人、害人者、双方面的家庭、一个中立的调解员和社会人士或警方,一起坐下,商谈这个罪案,除了犯罪的过程,还有对每个人的影响。比如説打架,打架背后有很多动机和原因。我们容让人了解一个害人者犯罪过程和爲什麽要犯罪的过程。
更要紧的是,过去的司法制度对受害人是很少参与的:被人打,还要上庭被控方律师盘问,讲如何被人打,才去判一个人坐监与否。但复和司法,让受害人有空间和时间分享自己感受,容让他有机会宽恕害人者,而害人者也有懊悔的心,对受害者表达歉意。
很多时候,打人者的感觉是"我已经被判监半年,他被打的结果也不会变"。但是对受害者,你坐不坐监与他没有关系,坐监是公义的问题,但是我被人打的伤痕是没有变的。唯独我们相信,Forgiveness is power,宽恕是一种能力,当我们会宽恕,身上的疤痕可以除掉。最大的得益者在宽恕上是受害者本身。
而最大的令害人者不再犯事不是因为他坐了半年监,而是他有懊悔的心,不想去伤害人。我们相信人性有美善在一面。"复和"司法正正是配合这一点,提供这样的空间。
问:"复和司法"在监狱施行的成效如何?
李:虽然只推行了几年,但成效非常显著。我们看重犯率,香港的重犯率的定义是——出监三年里再犯罪的入监的比率。香港的重犯率约是50%,即是100个人坐监出狱的人,有50人在三年里会重犯入监。
这几年很多外国的研究显示,通过"复和司法"程序出来的人的重犯率低于没有使用"复和司法"的六倍。即是说,没有走过"复和司法"的有六个返监,但行过"复和司法"的,只有1个返监。这个是非常夸张的。重犯率降低几个百分点,对社会稳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很夸张的。
纽西兰的一个统计说,一个成年犯人犯罪被判终身监禁,他将会带动政府使用约同等于港元1,500万。如果是年青人终身监禁的话,要动用港元2,500万。这里说的只是一个人。
香港来説,约有14,000在囚人士,一年出入的约有25,000人。只要我们减少1%,就减少140个人,可以想象这对社会成本可以减少很多。当然我们不是用钱来看的,更是看人,只是一个人不再犯事,起码有10个家庭不会因爲罪受害。因爲很多时候不是罪犯一次最就被抓,很多是一个犯罪者在被抓之前,已经有很多罪行已经发生了。所以减低一个罪犯就已经减低很多罪行。所以复和司法是很powerful的改革的计划。
PFI在全球大力推动"复和司法"。PFI在美国有"复和司法研究中心"推动全球复和司法改革,在联合国帮助大力推动"复和司法"参与帮助制定"复和司法"的Guideline。不单只救一个人,去到每个政府、地区,是救更多的人。
"复和司法"与信仰:圣经"和好"原则的一种司法演绎
问:"复和司法"有没有信仰的背景的呢?刚才你讲到犯罪有过程有根本的,不回到圣经可否解决这个根?或者"复和司法"计划纯粹是靠犯罪学?还是从圣经出发,有祷告和查经的呢?
李:其实是有两个层面的,一个是Faith base program —— 信仰为主导的一个复和计划。这个是我们在监狱里做的。但信仰爲主的计划很难在司法改革上做。
我们以圣经为基础,比如哥林多后书5章说:"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希望他们做新造的人。神希望我们做和好的本分,将和好的本分也给人,叫人做和好之子。这个和好就是”Reconciliation”,如何恢复人与人、人与神的之间的关系。"复和司法"正正来自这份爱,我们的来源就是神的爱。我们的基础复和就是从神来。但是演绎出来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一个是圣经基础的,很多的祈祷、圣经的教导等,来带到"复和"。去到司法制度的未必是如此属灵化的,但是亦会从复和的原则、复和的价值开始推动的。比如我们在大陆的工作,与官方、学者研讨、司法改革等都是官方味道比较重的。
问:你认爲教会在此有什麽角色?有什麽可以帮助的?
李:希望大家支持关注监狱工作。监狱是我们的根基,我们希望有教会更多支持监狱工作。这次大会我们希望给香港教会看到监狱是如此全球化的,我们不是孤单的,我们是凝聚了很大的力量帮助整个世界的稳定。我们是很重要的牧人,能够让社会稳定和谐。
希望教会可以支持监狱的工作,可在三方面:第一是多参予监狱探访,推动更多弟兄姊妹参予与我们的事工,这个是最实际的。可以让弟兄姊妹对监狱事工有更深认识和了解,让更多囚犯和家人得到帮助。第二,接纳更生人士。比如説,如果我介绍两个"出了册"的人士到你得教会聚会,你们能否接纳他们呢。因爲唯独教会的接纳,他们才可以"落到地",要不总是浮在天。第三,如果有剩余的可以奉献支持事工。我们所有工作都靠同工推动,需要教会的支持。
"复和司法"与司法改革:令司法制度更人性化
问:这次深圳大会是第几届举办?「
李:我们曾经在南京举办过两次,那次参加的外国代表比较少,只有2、3个国家。今次是比较大型的,有20个国家的代表。今届是第三次,大约希望每年举办一次。
「问:深圳这个研究会议的背景是怎样的?
李:我们(香港监狱团契)3年前,在南京大学设立"南京犯罪研究所"。除了专门研究复和司法外,我们推动一个创新项目:和法律系合作,推动法律系的师生他们入监作探访。我们希望培训他们,不但希望他们除了顶尖的律师和法官,更希望他们做一位了解犯罪的过成和罪犯心理的有良知的律师。当你曾经了解一个罪犯的心理和实际情况,对罪会有不同的看法。
南京这几年做得很好,去年年底我们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成立了"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是专门研究和开拓针对中央政策和司法改革方面的研究中心。今次即将在深圳举办的"复和研究会议",是由南京和北京这两个单位主办、香港监狱团契、城市大学和香港大学一起共同协办举行。
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什么?你对"复和司法"的应用有什么盼望?
会议将会针对中国司法改革,尤其是如何将"复和司法"放入中国司法改革里面,令司法改革更人性、更加和谐和更体谅犯罪者与受害者的心情的司法制度。我们代表性很强,有16个国家参加的,不论中央和深圳市的各方的检控院、法院、公安和司法部都会参加。广泛性很大。
"报应说"、"阻吓说"和"改造说"均是以违法者为中心的惩罚,"复和司法"比这三种都更加人性化、社群化,更让人际关系和好,达到"恢复原有的"和谐的境况。李志刚表示,中国人爱"以和为贵",盼望在不久将来,中国人社群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各地,都能成将"复和司法"写入司法法律条文中。
编者语:
社会上每一个善良的人对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都是持深恶痛绝的态度的,也都希望以有力的刑法制度来遏制犯罪。但是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知道人的罪恶不能单单靠著刑罚来消除,最终还是需要福音来改变。将《圣经》里关于"饶恕"与"和好"的教导试图应用于冷静的司法里面,可以说是一种新鲜的探索。希望神能眷顾"复和司法",使它能够体现"饶恕"与"和好"的真谛,使更多被罪恶伤害的人,无论是害人者、被害者,都能得到心灵的自由。
采访:Susanna L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