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教友事件再现 吁切实严办教牧"性罪行"

近日九龙城伯特利教会慈光堂即发生性丑闻,48岁的中年已婚牧师林威与33岁智商仅11岁的智障女教友发生性关系,判囚一年。判刑后教会已即时褫夺其牧师职衔。正值《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于上月刚开始生效,香港明光社呼吁教会切实配合有关机制以保障教内儿童安全。

该机制让从事经常接触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工作的雇主在聘请员工前,可先向警方查询准雇员是否有性罪行纪录,以保护儿童,减低他们性侵犯的风险。

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08年提出设立"性罪犯名册"的建议,参考西方不少国家的制度,让公众能查阅性罪犯的个人资料。一般家长团体及关注儿童的组织普遍表示支持,然而批评者认为此做法未能保障性罪犯的私稳,更妨碍了释囚更新的机会,令他们难以翻身。

在一片争议声中,法改会落实了《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将查核权限只给有关职位的雇主,而目前为止,家长亦未不能查核自雇的补习老师。只外偷窥及露体罪犯亦不列入有关记录。保安局将最快半年后检讨是否将查核权限扩至家长或现职雇员。

明光社性教育项目主任张勇杰指出,教会虽然强调爱与宽只恕,但亦有责任保障教会内的儿童,尽量减低他们受性侵犯的风险。他认为教会在聘用传道人时有权查核应征者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的记录。此外对教会内犯性罪行的传道同工,不宜因声誉的考虑而只私下辞退了事,令其他教会机构在不知情下聘用有关人士,让他们有机会再犯事。

而对于曾在性方面跌倒、而又真诚改过的传道同工,若教会愿意给予机会让他们继续事奉,也须予以足够监督,以免让他们再次陷入试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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