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曾經做了一個調查,問的問題是在世界上從你的所在地出發來到倫敦,最近的距離是什麽。有一個人給了最好的答案:最近的距離就是跟你最好的朋友一起走。張牧師打了另外一個比喻説,兩個相愛的人總是喜歡找機會靠近,所以他們都喜歡下雨天的小雨傘,兩個人躲在小雨傘下面,就可以靠得很近了。可是,人本來都是自我中心的;每個人都有很多的罪,就好像身上長滿了刺一樣,互相越是靠近就越會傷害對方。
張牧師指出,剛聽到福音的中國人常問「爲什麽説我是罪人」,自己沒有殺人放火。其實,罪的意思就是沒有達到神的要求。罪有分開罪行和罪性兩種。雖然人沒有犯過顯然而見的罪,可是心裏面的仇恨、妒嫉、貪心、虛榮心等等,都是人人所有的罪性。張牧師説,最難醫治的病人就是不承認自己有病的人。他勸告弟兄姐妹要認罪,認自己是罪人的時候,才知道自己需要主耶穌。
張牧師第一個告白自己是一個蒙恩的罪人。本來他不懂得愛,主來教導他怎樣去愛。他10多年來信主的告白兼人生的座右銘就是:「耶穌基督可以改變任何人,主怎樣改變了我,也可以改變你。」他又説,「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就是」,他就是我們生命中所需要的一切所有。正如耶穌説自己就是生命的水,喝了以後就永遠不渴;他也是生命的餅,吃了以後就永遠不餓。
張牧師難忘被第一任的妻子抛棄的經歷。這個經歷讓他明白到愛情是靠不住的,夫妻之間必須要有基督的愛。張牧師逃到了美國以後,就到了教會來,在那裏遇上了很多不一樣的人,他非常的喜歡教會。他那時候上了美國著名的普林斯頓大學,一心要讀好書,所以去教會並不是特別熱衷。當時有一位馬來西亞姐妹,特別的愛他,常常關心他,聼了他的經歷以後特別的感動。
張牧師的信仰能夠來到根本的改變是從一場大病開始的。醫生斷定了他只能活多三個月,他的心中充滿了疑問,到底自己死後去哪裏呢?聖經裏面説肉體會死亡,但是靈魂是永遠不死的。已經多個月沒有讀經禱告,怕自己上不了天堂。張牧師説等著死的時候,心中很痛苦,特別自己還沒有到一個該死的年齡,每次想起來都忍不住流泪。深夜裏總是很想找人談話,因為要感覺到自己還在人間。
有一天淩晨三點,他找不到任何人談話,最後聯係上了那位馬來西亞姐妹和她的丈夫。馬上他們就來了,帶了一束鮮花來到牀邊,為張牧師禱告。他們禱告説:「主啊,你一定會醫治他,因爲他要把自己獻給你,作爲活祭。」張牧師很感動,重新得到了力量對抗他的疾病。
張牧師説:「當我們人生走到無路可走的時候,需要從上頭來的力量。」他終於明白到信仰是什麽,其實信仰就是一種力量。爲什麽總是想著死呢?應該要想著活下去。那一天馬來西亞姐妹和丈夫走的時候,邀請張牧師接受洗禮,問他相不相信耶穌,只要相信的話就會好的。當天,張牧師真正地信主了,心裏找到了新的盼望。
他那一天就給媽媽打了電話,告訴他自己信主了,就跟媽媽説:「你信主吧,你信主的話我們就可以再見。」媽媽不以爲然,回答説:「我們當然會再見,我的身體還好。」張牧師就哭起來了,他在中國怎麽苦的日子中,媽媽也從來沒有看見過他哭,所以媽媽緊張起來,追問之下就知道了他病重了。曾經活在五四運動的陰影下的張媽媽,很難一下子接受信仰。後來,神帶領張牧師的一家八口都信主了。
續 張伯笠牧師:大病不死 一生與主結伴同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