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新任大法官候選人表示:法官不應決定社會政策

加拿大最高法院新任大法官候選人在2月27日的提名聽證會上表示,法官在社會政策問題方面不應該有決定權。

按照最新的司法任命程序,被總理Harper提名加拿大最高法院新任大法官候選人的Marshall Rothstein在接受國會司法委員會的聽訊時表示,他並不支持司法激進主義。「我不知道擁有『法官需考慮社會議程,用以提升法律』這種想法會不會使我覺得不舒服,」Rothstein法官説,「看起來考慮社會議程是國會的事情。如果國會想將法律提升至社會的層面,那麽這是他們的工作。法院所能做的是瞭解國會有關社會問題的想法,用我們最大的能力去將問題詮釋清楚並將其付諸現實。」

Rothstein法官表示,雖然人權憲章有時候會允部u明確的,情有可原的」觸犯人權的立法存在並強迫法官們參與法律決策,但是大部分的法律都是以民主選舉的形式通過,所以不會觸犯憲章。

「所以,法官們在接手這樣的事件時需要有一定的約束,」他説, 「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們通過分析,以嚴謹的態度來對待。如果他們這樣做了,那麽我可以説他們盡職了。」

總理Harper從前曾經説過,追隨社會激進主義議程的司法會不正當地影響加拿大的法院系統。他譴責自由黨政府故意運用司法任命,繞過加拿大民衆推行有爭議的立法,就像「同性婚姻」法案。

在2006年聯邦大選的最後階段,Harper表示,他所看重的一個司法候選人的品質包括「聰明、成它a應用由加拿大國會通過的法律」。

65嵗的Rothstein法官來自於緬省的聯邦法院。The Globe and Mail在描述他在聽證會上的風度時寫道「安靜,令人尊敬且閃爍著智慧的火花」。

2月初有華人基督教徒舉行的禱告會,為影響重大的最高法院新任大法官接任人禱告,求主憐憫記念加拿大,讓有正義感、有正確道德觀的人來接任。

被總理提名的大法官在就任之前接受議會的聽訊,這在加拿大歷史上還是第一次。總理Harper説,這樣做的目的是使法官任命的程序更透明,通過聽訊能夠確認羅斯特恩出任大法官的資格。加拿大最高法院是最後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受理聯邦和各省的民事和刑事上訴案件。此類案件必須得到聯邦上訴法院和省上訴法院的同意,才能上訴到最高法院。此外,最高法院還有權解釋和裁決加拿大聯邦和省的法律是否違憲。


消息來源:www.lifesitenews.com

相關新聞:
Marshall Rothstein就任最高法院法官 基督教人士認爲新任命程序是好發展(200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