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政府公佈今天(7月26日)將就一宗同性戀上訴進行判決。此案很可能令華府成為美國繼麻州後第二個容许同性戀婚姻的州份。
華盛頓州議會在98年修訂了州憲法把婚姻明訂為一男一女的結合後,19對同性戀伴侶上告法院,控告州憲違反聯邦憲法;其後04年華盛頓州的金恩郡及達爾特郡法官亦推翻州憲,認為違反聯邦憲法的平等權利修正案、以及給予所有羣體相同權利的法例。
州政府上訴至最高法院一併等待裁決。如此案原告得直,將使華盛頓州成為麻州之後第二個容许同性戀者結婚的州份。但與麻州不同的是,華盛頓的結婚證書不並限於州內居民。
今年2月,華盛頓州參眾議院通過同性戀權利法案,禁止因性傾向在住房、僱傭、保險及信用等各方面給予同性戀者不同的待遇。然而有分析者預測,此法案可能在今秋的公民投票中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