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不等於「傳福音」,每位信徒都肩負著被差派的使命

今年是台福教會的「宣教得人年」,南加州東安台福教會主任牧師黃敏郎日前發表專文指出:「宣教」並不等同於「傳福音」,而是受神差派,傳揚祂的救贖,彰顯祂的榮耀,而這也是每個已領受福音的人的責任。

在這篇題爲「教會的宣教使命」的文章裡,黃牧師表示台福教會是一個「福音(Evangelical)」的教會,也是一個「宣教(Mission)」的教會,但人們有時誤將「傳福音」與「宣教」混爲一談,以爲領人到教會參加活動、信主受洗這些傳福音的行動就等於宣教——「這實在是將『宣教』區域化、狹隘化了」。

黃牧師首先指出,宣教是「去」的行動,不是停留在本地,而是要被差派出去。他引用使徒行傳8章的經文「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指出宣教有四個層面:「耶路撒冷」是指以教會為中心的本地福音事工;「猶太全地」是指同文化的、本國本族的福音宣教事工;「撒馬利亞」是指近文化的宣教事工;「直到地極」就是指跨文化的宣教事工,也就是差派門徒到全球各個民族、國家去傳福音。

人在罪惡中遠離了神,虧欠了神的榮耀,但「宣教」就是「信徒在世上讓當代人認識、接受、經歷上帝榮耀的同在,也將上帝的榮耀歸給祂」。

黃牧師進一步指出,這份榮耀神的工作是每一位已領受福音的弟兄姐妹的責任。因爲神的救恩是普世的,每一位信徒都有責任使所有未信主的人「成爲上帝國度的一份子」。更重要的是,整個教會的宣教使命「需要藉著禱告,讓聖靈引導我們有合一的心志來一同完成」:「今日教會投入宣教工場,每一項事工仍都需要聖靈來帶領我們的腳步,因為這項使命『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4:6)」

台福教會自30多年前創會以來,一直秉持宣教傳福音的使命,至今已在世界各地植堂60間,此外還有大大小小的福音站。黃敏郎牧師最後表示:「台福每一間教會領受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有多少,我們應見證及傳揚祂的救恩就有多少,而教會本身以及眾會友靠著聖靈的能力所彰顯見證的生活,就是教會宣教傳福音的力量。……讓『宣教』成為上帝的『同在』,當上帝的百姓進入到人羣之中,使上帝『道成肉身』那測不透的愛與恩典,也隨著臨到所有未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