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在6月第一周发布两份宗教法令草案,涵盖不同范畴:要求教会报告未来一年活动、申报外国资金来源、规范在线会议、神职人员必读越南革命史等。
相关法令文件于网上公布共151页,其中一项法令草案将取代第162/2017号法令,该法令为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倒数第二部《信仰与宗教法》(LBR) 提供了实施指南。三年后,政府认为法令草案在执行上仍有缺陷,尝试提出解决这些问题。
被暱称为"惩戒度"(Punishment Degree)的法令草案针对《信仰与宗教法》对违规者惩治不足,新法令将涵盖不同范畴,例如:
在处罚法令草案中,每项宗教法规都附有行政处罚程度,从"警告"至"严重警告",罚款由最高30,000,000越南盾(1,300 美元)至60,000,000越南盾(2,600 美元)逐步提升。除此之外,惩罚范围甚至完全关闭一个宗教组织。
人们还可能被警告违反宗教规则,同时也被指控违反刑法,例如处罚法令第8条规定,如果有人不同意或不服从其宗教领袖,可能被指控违反民事法律,如违反社会治安或消防安全法规等。
所有地方教会活动必须提前一年上报,以供政府预先批准,教会凡更改办公室地址和重新分配教会工作人员,都必须在短时间内报告,否则教会将面临罚款。
所有神职人员培训课程必须包括越南"革命史"和越南法律,这是强制性的学习,如有培训机构违例将受惩罚,包括被关闭。
越南宗教人士与外国人共同进行的活动受到限制,主办单位必须报告外国人在活动中投入多少资金,以及来自国外的所有财务捐款。
此外,第 162/2017 号法令拟替代法令第 28 条,将所有宗教法规扩展,适用于在线会议和活动,这是新冠疫情时代的全新现象。
河内宗教当局邀请越南北部未获承认的家庭教会领袖参加研讨会,宣传新规定。政府邀请函表示期望"研讨会提供的指导和宣传将赢得家庭教会领袖的心,以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