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提请全世界关注影响儿童的问题,包括物质和精神正常发展,该节日源于一场教会为儿童的服侍。
据国际同情(Compassion International)资料,"国际儿童节"与"世界儿童节"不同,每年6月1日庆祝。尽管庆祝活动广泛,但许多国家并不承认6月1日为儿童节。
在美国,儿童节通常在6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庆祝,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 1856年,当时马萨诸塞州切尔西普世救主教堂(Universalist Church)查尔斯伦纳德牧师博士(Charles Leonard)举办一场对象为儿童的特别服侍。
多年来,一些教派宣布或建议每年为儿童举行一次纪念活动,但政府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历任总统都定期宣布全国儿童节或全国儿童节,但在美国还没有正式的每年一度的全国儿童节庆祝活动。
6月1日也是国际保护儿童日,有助于将6月1日提升为国际公认的庆祝儿童日。国际保护儿童日于1954年普遍设立,目的是保护儿童权利、终止童工和保障受教育机会。
全世界有数百万儿童生活在极端贫困,这些儿童往往得不到医疗、教育和住所。许多人无法获得干净的水,在没有保护和受压迫、缺乏感情和机会,这些儿童陷入劣势代代相传的循环。
1925年,儿童福利世界大会(World Conference for the Well-being of Children)宣布6 月1日为提请全世界关注影响儿童的问题的日子。代表国家承认"人类欠孩子最好的东西"。会议最终通过了《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
1. 必须为儿童提供物质和精神正常发展所必需的手段;
2. 饥饿的孩子必须喂饱;生病的孩子必须得到护理;落后的孩子必须得到帮助;必须收回违纪儿童;孤儿和流浪者必须得到庇护和救助;
3. 孩子必须是第一个在遇险时得到救助的人;
4. 必须使儿童能够谋生,必须保护儿童免受各种形式的剥削;
5.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须意识到自己的才能必须用于为同胞服务。
1959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宣言》的结构和内容的基础上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重申"人类应尽其所能给予儿童"。这份新宣言提出了保护儿童出生前后的10项原则,并为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奠定了基础,该公约是历史上获得最快和最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