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讯】"眼睛"在旧约圣经出现过很多次,它除了代表身体的眼睛(即肉眼)外,还有其他丰富的含义。日前,纽约南塔光圣经学校举行的旧约神学讲座上,校长顾奇伟牧师就"人的眼睛"给予全面而又深入的讲解。
顾牧师首先指出,"眼睛"一词在旧约一共出现过889次,其希伯来文发音和英文发音很相似。除了表示肉眼,它在旧约还有其他的表达方法,例如待人接物的态度和审判,以及属灵的眼光等。
第一,"眼睛"指人类和动物可见的目光部分,即肉眼。其次,眼睛还表示对某人的态度,以及对待某人审判的态度。
顾牧师解释说,在士师时期,以色列民族实践一种道德的相对论态度,那里多次表明以色列的属灵目光短浅"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17:6﹐21:25)
另外,根据圣经可知决定君王是善恶、忠心与否的关键在于看他在神的眼光中的地位(王上15:34,王下18:3),例如旧约中最常用的说法是"某某在某人面前蒙恩"(路得记2﹕10﹐撒下16﹕4) 。
顾牧师也顺便提及旧约也偶尔出现神的"眼睛",但这绝非指肉眼,它是指神对子民的看顾保守(诗篇34:15),亦指神看顾子民的产业(申11:12)。而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正表明他的全能与无比的洞察力。
第四,"眼睛"亦可以指人属灵的看见和洞见。顾牧师拿撒旦诱惑夏娃吃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作例子,"好比撒但利用夏娃、亚当的好奇心,来挑动他们违背神的意念,所谓『眼睛得以打开』就是这个意思。"
再次,旧约圣经中所出现"打开眼睛"都是指善良美好的事情,比如代表认识和接受真理。但由于人们硬著内心的污秽,拒绝接受神的圣洁公义,结果他们的眼光被关闭或者变成"瞎子",所以耶利米先知多次警告以色列人有眼无珠,如同瞎子一般(耶5:21,赛6:9-10)。
南塔光旧约神学讲座 全面讲解"人的眼睛"
全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