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主义者以心理学将同性恋去病化为理由,主张同性恋不是疾病,而是正常的。但基督徒学者柯志明反驳此说欠严谨,充满著政治色彩。
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自《心理异常之诊疗与统计手册》中删除;1992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编定之《国际疾病分类》删除同性恋。
因此,同性恋主义者藉"现代医学不再视同性恋为病"合理化自己的主张,鼓吹同性恋是正常的。不过,台湾大学哲学系副教授柯志明指出,医学并不总是"客观的",不能排除受主流意识形态、文化势力的影响,以至于把是病的视为不是病,反而把不是病的视为是病。
所以,他强烈怀疑美国或国际医学组织把同性恋除病化是有著"政治正确"的考量,因为不希望被视为对同性恋者的"歧视",或者往好处想,不希望助长对"作为一个人"的同性恋者的歧视。
柯教授分析说,首先,不列入疾病不表示是正常的或不是病,只是以现在的医学观点看来不是病而已。其次,疾病的认定是变动的,有时甚至是相对的,因为这涉及对"疾病"的定义。
他相信现代医学不会把自私、诡诈、撒谎、好色、多疑、好斗、自大、顽固、自我中心等列为疾病,但它们到底是不是病呢?
柯教授又连续反问道,"一个不断要与人发生性关系的人是否有病呢?一个不断说谎的人是否有病呢?一个不断与人勾心斗角的人是否有病呢?……我想常识或直觉可能更准确,我们不是常常骂上述的人『有病』吗?就算不是『病』,这就表示它们是好的特质吗?"
总而言之,同性恋主义者打著"同性恋去病化"的旗帜合理化自己主张的手法只是虚张声势,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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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