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近日公佈了「2006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結果顯示台灣在2003至2006年在「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指標上表現甚佳,「言論及信仰自由」一項更獲滿分。
此評比中,「政治權利」細項包括「選舉程序」、「政治多元及參與」及「政府運作」三項,而「公民自由」則為「言論及信仰自由」、「集會及結社自由」、「法治」及「個人自主及權利」四點評分。
台灣的「政治權利」一項獲36分,距總分40分只差4分;「公民自由」一項則在60分的滿分中獲55分,均屬第一等級。媒體認為這體現了台灣的民主自由化進程已得到國際社會肯定。
在各細項中,「言論及信仰自由」一項更獲16分的滿分。台灣新聞局表示此成果「值得引以為傲」。
位於洛杉磯的聖谷台福基督教會主任许利民牧師認為自由發表意見可以讓社會的老百姓培養出分辨是非的能力,同時亦可讓教會用正確思想教導整個社會。然而他亦強調真正的自由從真理而來:「自由不是跟隨個人的感情,只有真理才能讓我們得以自由。」